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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额放贷将持证上岗

来源:北京商报
  随着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的兴盛,我国多层次的信贷市场逐渐完善,但是由于法律界定不清晰、管理体制不健全,非法吸收存款、高利贷、非法集资等乱象丛生。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关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对一些没有监管的放贷组织实行牌照许可制,而更受人关注的是目前较为兴旺的网络小额借贷也被纳入监管体系。

  放贷业务实行许可制

  民间借贷盛行多年,小贷公司监管早已有之,而P2P行业虽然尚无监管细则,但已经确定由银监会监管,那么在《征求意见稿》中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又是哪些呢?《征求意见稿》明确,适用条例的为小贷公司及没有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央行进一步解释道,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是指经营放贷业务但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机构。

  放贷业务是典型的金融业务,基于风险防范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考虑,有必要对经营放贷业务实行许可制度,这也是国际惯例,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和我国香港等地区都对放贷业务采取牌照管理。因此《征求意见稿》规定,除依法报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许可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表示,把一些没有监管的机构纳入监管,可以有效打击非法集资。

  短融网CEO王坤认为,《征求意见稿》将非存款类贷款机构组织统一纳入许可制监管,意在终结多年以来混乱的有组织的放贷行为,使得放贷组织阳光化和规范化,对放松金融管制和规范金融发展都有积极影响。

  网络小额贷款被收编

  一直以来,传统的小额贷款公司有严格的地域经营范围限制。但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兴盛,部分小贷公司依附于P2P平台、互联网金融集团,通过网络发放贷款,突破了地域限制。

  目前,基于自身网络销售、支付交易等业务积累,许多电商企业已经推出各种小额消费信用贷款、分期购物等纯线上消费金融产品,而通过小贷公司提供放贷资金的包括蚂蚁金服旗下蚂蚁小贷推出的花呗、借呗,京东金融通过小贷公司开展的“白条+”业务等。

  而针对网络小额借款,央行在《征求意见稿》说明中表示,鉴于网络小额贷款利用互联网开展业务,与利用传统渠道开展业务在性质上并无不同,《征求意见稿》规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经营放贷业务的,应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并由银监会制定网络小额贷款的监管细则。

  不过,网络借贷究竟包括哪些?白澄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对于市场最为关心的P2P行业,P2P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如此一来就并不属于放贷机构,所以这一规范不适用于P2P行业。而像阿里小贷、京东白条等属于网络借贷范畴。

  跨区经营向当地政府申请

  但是,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许可证后,可依法在省内经营,不受县域限制。如此一来,如果网络借贷同样适用于这一规范,具体的省内经营模式又该如何判断?

  白澄宇补充道,此次的规定将对蚂蚁金服旗下蚂蚁小贷和京东金融的“白条+”业务产生影响,这两家互联网金融机构早已通过小贷公司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网络借款业务。对此,蚂蚁金服相关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对蚂蚁小贷的影响有限。网商银行已经正式开业,未来网商银行与蚂蚁小贷的部分业务将逐步融合。

  不过,《征求意见稿》并未完全将小贷公司的跨区域经营之路封死。根据要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放贷业务的机构,应当经拟开展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接受业务发生地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许可证究竟由谁来发放?地方金融办还是全国性监管机构?同时网络借贷经营问题又该如何解决,是否需要跨一个省就获得一个批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学研究所所长黄震直言,这也是与国外接轨,国外小贷公司跨州开展业务就要获得当地州政府许可。

  但白澄宇直言,对于经营地区这一条款持保留意见。

  北京商报记者 闫瑾 孟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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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廖) 原标题:网络小额放贷将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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