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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员工持股计划出台 两类公司推行无盈利限制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日讯 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机构可根据员工意愿,经公司自主决定,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权并长期持有,股权收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保监会表示,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股东、保险机构和员工利益共享机制,完善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保险机构薪酬激励机制,促进保险机构长期稳健发展。

  根据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需具备五大条件,尚可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一是连续经营3年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最近1年公司盈利。二是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三是上年末以来分类监管评价为B类或以上。同时,保险机构还需近2年未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且没有正在调查中的重大案件。最后,保险公司需薪酬管理体系稳健,与风险合规管理有效衔接。

  值得一提的是,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在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时,“门槛”将受到一定“降低”。保监会特别明确,这两类保险机构在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时,可以不受前述第一个条款的限制。

  保监会发改部副主任何肖锋表示,之所以对这两类机构有政策放宽主要是考虑到保险资管公司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在人才需求上更加迫切,尤其是互联网保险公司更具有这样基本的特质,这两类机构更希望更多的政策支持,以吸引到更多的人才,并让核心人才能够在保险行业生根发芽,促进行业更好的发展。

  此外,保监会规定,员工持股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不能改变公司控股权,单个员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员工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年。不过互联网保险公司和资管公司允许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5%,单个员工不得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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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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