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1月25日讯(记者姚进)近日,中国保监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 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在创新经营模式、加强银保合作、试点放开央行征信系统、创新资金运用渠道等方面给予从事小微企业经营和服务的保险公司政策支持。同时,《指导意见》强调了信用保证保险融资增信功能,明确了服务小微企业的重点领域、经营模式、产品创新、增值服务等方面内容。
“在银行发放信贷的过程中,发挥保险这个专业型担保机构的作用,是发达国家常见的增信做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完善银保双方信息系统配套建设,实现银保信息互通互联”方面比较期待。他认为,合作之初,会有一些利益分配的问题,银行在有抵押条件要求的情况下,会觉得保险没有必要,而保险公司也会因为信息不对称的担忧而过分强调自身的经营风险。
通过保险来对贷款增信,是解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保监会针对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出台政策进行引导,为保险业服务小微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而保险业通过积极探索各种创新模式,努力服务小微企业,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重点险种为主要抓手,着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数据显示,2014年1至6月,保险业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8.22万家小微企业获得融资564.13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为2.61万家小微企业提供约1.1万亿元的应收账款风险保障,支持小微企业“走出去”;通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为8000多家小微企业提供160多亿元的国内贸易风险保障,加快了小微企业资金周转。
作者:姚进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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