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信泰人寿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公告称,日前中国保监会已正式批准信泰人寿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4.9亿元增至26.4亿元。公司已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解除监管措施,正在等待批复。
《每日经 济新闻》记者留意到,信泰人寿正是2014年因偿付能力问题,被保监会下发监管函的四家公司之一,其他三家公司是:正德人寿、新光海航人寿、长安责任保险公司。如今,其他三家公司的情况又如何呢?
信泰人寿增资获批
1月7日,信泰人寿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公告称,日前中国保监会已正式批准信泰人寿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4.9亿元增至26.4亿元,公司已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解除监管措施的申请,正在等待批复。
据了解,保监会于2014年3月11日向信泰人寿下发监管函称,信泰人寿2013年4季度末的实际资本为-14.75亿元,最低资本为7.93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6%,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为此保监会责令信泰人寿从2014年3月17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
为了解决偿付能力问题,信泰人寿开始了漫长的增资路,最终在2014年11月份形成新的增资方案,即增资28.8亿元。有消息称,在2014年11月初,信泰人寿28.8亿元增资通过股东会决议,已经到了账户上,只待保监会最后批准。该次增资扩股确定由浙江永利集团出资17.5亿元,浙江华升出资2.5亿元,北京九盛出资8.8亿元认购,合计认购信泰人寿发行的约11.52亿股新股,发行价2.5元/股。
对此,信泰人寿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增资是面向所有老股东的,新股东持股比例会在近期的公司官网进行披露,增资之后永利集团成为第一位的大股东。他坦言,不清楚此次增资后的偿付能力会达到什么样的水平,不过肯定能达到开展新业务的偿付能力标准,目前已经向保监会递交了恢复开展新业务的申请,正在等待保监会的批复。
正德人寿获批恢复新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发现,2014年3月~6月,因为偿付能力问题,保监会先后对四家保险公司下发了监管函,即2014年3月保监会向新光海航人寿下发监管函,因为该公司2013年4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3.29%,属于偿付能力充足I类公司,保监会暂停其增设分支机构;2014年3月份保监会叫停信泰人寿新业务;2014年4月保监会向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下发监管函,因为该公司在2013年末经审计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4.49%,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2014年6月保监会向正德人寿下发监管函,因为正德人寿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而被保监会叫停开展新业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暂停正德人寿新增股票、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股权、不动产和金融产品投资。
从上述监管函看,正德人寿和信泰人寿当时的偿付能力情况较为严重,被叫停了开展新业务等资格;新光海航人寿、长安责任保险仅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据了解,目前新光海航的偿付能力仍然受压,其增设分支机构的监管限制仍未放开。
除开上述信泰人寿外,其他两家公司增资已经先后获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14年11月14日,保监会批复同意长安责任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6.21亿元。长安责任保险相关人士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透露,在2014年11月份增资批复之后,他们公司就向保监会递交了相关材料,申请解除增设分支机构的限制,目前正在等待保监会的批复。
2014年12月24日,保监会发布公告,由于正德人寿在2014年10月和11月份累计完成15亿元增资之后,其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了125%,属于偿付能力充足I类水平,为此解除了正德人寿的部分监管措施,即恢复开展新业务和新增股票、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股票、不动产和金融产品投资。不过由于其偿付能力充足率没有达到150%的水平,正德人寿仍然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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