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柳灯
实习记者 秦海清 北京报道
A股市场首只公募型可交换公司债“落地”。
12月10日,宝钢集团正式公开发行40亿元规模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期为3年,其持有的1.65亿股新华保险(601336.SH)股票作为预备用于交换的标的,并作为本单可交换债的担保及信托
财产,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单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何谓可交换债?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即在换股期内,有权以特定换股价换取一定比例的发行人持有的标的公司股票。
对于发行人而言,可交换债的发行目的与可转债不同,并非简单的间接股权融资,而是以持有的标的股票为抵押进行较低成本的融资,也可以是其作为股票大宗持有人减持股票的手段,减持非限售股,而由于可交换债转股是一个持续过程,减持成本相对较低、对股价冲击相对较小。
目前宝钢集团共持有新华保险A股股票约4.71亿股,占新华保险A股股本的15.11%,均为非限售流通股,市值约200亿元。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以1.65亿股新华保险A股股票作为债券担保物,占宝钢集团所持新华保险A股股票的35%,并不超过50%。
实际上,在2008年“夭折”之后,2013年,在“盘活存量”的大背景下,可交换债“重出江湖”,多只中小企业私募可交换债相继发行。而“14宝钢EB”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与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随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可交换债具有债券、期权的特性,因此其票面利率显著低于同评级同期限的企业债。
根据相关公告,本次债券发行代码为751970,简称为“14宝钢EB”,将按每张面值100元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1.50%。其中,宝钢集团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对于相关的换股条款,根据公告,对于换股期,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发行结束日起12个月后,将所持本次可交换债券转为新华人寿保险A股股票。本次债券标的股票初始换股价格为43.28元/股。
在12月9日的网上路演中,宝钢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募集资金的用途没有特别要求,40亿元会纳入资金管理,参与正常的经营周转。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此单可交换债条款上最大的特点便是不设换股价下修、回售和提前赎回条款,这样的设定等于除去了人为设定的可交换债价格的上下限,由于无下修和回售条款,可交换债对债权人的保护较弱,但考虑到发行人宝钢集团自身资质较高,且担保倍数达到1.63,因此投资者不必为此单可交换债的信用风险有过多担忧,此外未设定提前赎回条款也打开了可交换债价格向上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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