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慕湛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本周一开始实施了。
市场一般认为,上海保险市场已趋于饱和,去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为3.8%,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为3401元/人。这个数字在全国不算低,去年全国保险密度为1265.7元/人,保险深度为3.03%。然而无论是全国还是上海的保险水平与世界水平、尤其与美欧日国家的保险水平比,还有着相当大的距离。法国的保险水平在美欧日等国中居于中等地位,但法国的保险密度早在三十年前就达到了上海今天的水平。因此,保险国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国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上海提出保险密度达到730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6%,都不能算是订得太高的指标。
根据这个规划,要达到这个硬指标,今后上海保险行业的保费年均增速应达到14%左右,仅凭此一点,保险行业是大可看好的。何况,实施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摸索建立保险交易所,发展成国际保险中心。因此,虽然沪深A股市场上保险概念股现在表现平平,但以长期眼光看,保险概念股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在笔者看来,实施意见中与市民百姓关系最密切的内容,当属明年在自贸区率先开始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
所谓个税递延型保险,是指具有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式保险产品,团体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个人缴费在限额内延迟缴税,改为在领取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就是在职职工以个人名义为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能允许被列支在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中,然后递延到领取养老保险收益的时候再缴纳。
个税递延型保险在海外的典型计划,是美国著名的“401K计划”。 按该计划,美国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K账户,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该养老金账户,而企业一般也为员工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员工自主选择证券组合投资,收益计入个人账户。当员工退休后从该账户领取养老金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401K计划”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这种延迟纳税的功能,深受企业和员工欢迎。
根据测算,实行个税递延型保险,每人少收1元税费,就可以建立20元的养老保险。因此,个税递延型保险好处是明显的,一是鼓励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由于历史的原因,对于“未富先老”的一代人来说,仅有社保基金的安排,是远远不够的,延迟纳税可以让更多人建立个人养老计划;二是可以抑制社会资金流动性过剩,将养老需求转换为现实购买力,也就是将今天的钱留在多年退休后消费,这对稳定金融市场是一大利好;第三是个人可以实现合理避税,推迟税收的被收取时间,这又能使员工在年轻时候的收入所得能有更好、更长时间的积累。
实行个税递延型保险还有一大好处,就是可以一举解决至今一直在争论的养老金并轨措施。其实,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并不是只有双轨——事业和企业,比事业养老金待遇更高的还有公务员养老金,比城镇企业待遇更低的,还有广大农民的养老待遇。理论上,所有老人的生命价值是同等的,养老金也应该是等额的。但是正如在职员工的收入不可能是完全同等的,而是根据各人贡献大小高低以及各地的经济实际发展水平来确定,养老金多少也不可能完全等额。有了个税递延型保险及其他商业保险,就可以在全国基本的有限的养老金之外,体现出各人合理的不等的养老金收入。
个税递延型保险的构想提出已经多年,迟迟不能推行的最大原因,恐怕是税务部门担心每年的税收任务难完成。现在中央政府下决心让出眼前的一点税收收入,希望能换来长治久安,个税递延型保险终于由设想变成试点,跨出了历史性的一步。算起来,这其实是很合算的。而在像上海这样收入相对高一点的地区,率先试点个税递延型保险,也能确保会有更多的保险客户愿意投入这项改革试点。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人)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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