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个债券市场如何统一?长久以来鲜有具体操作方式解决的这一问题,有了最新的进展。11月6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在网站发布消息称,两部门联合发布《债券统计制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月6日表示,此次债券统计制度的发布,是债券市场监管合作的重要一步,证监会今后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密切协作,加强金融市场监管。目前该制度已印发执行。
债券市场全角度监测
由于历史发展原因,长期以来中国存在两个割裂的债券市场,实现“互联互通”是一些市场参与主体多年以来的心声。可以看出,债券统计制度是一个“具有中国债券市场特色”的制度。
《债券统计制度》称,为全面、准确反映债券市场发展,综合监测评估债券市场对货币政策及金融稳定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制度。
具体来看,统计对象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及其他场所发行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的债务证券,包括债券、票据、存托凭证等债务性金融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统计对象,不仅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交易的债券,同时也包括境外发行的债券。近年来,由于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以及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发债的规模已经越来越大,成为亚洲债市的重要力量,也成为中国金融市场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具体操作来看,央行将负责统一采集编制债券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证监会负责交易所债券市场统计工作管理与数据的收集、整理与汇总,并以信息共享的方式按制度要求提供给央行,同时两监管部门会加强债券统计数据的共享。
“债券统计制度的建立,是加强金融统计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支持经济金融政策决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合作的重要步骤。”央行和证监会共同发布的消息如此表达,彰显了该制度为债市统一的监管而努力,“协作”与“共享”成为主基调。
从事债券相关业务多年的海投金融合伙人、董事总经理汪杰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债券市场监管已经形成部际协调机制,包括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四部委。此次人民银行与证监会联合组织建立债券统计制度,有利于对债券市场进行更加规范、全面的监管。
债券市场统一再进一步
中国长期以来存在两个债券市场的现状给投资者等相关市场主体带来了极大不便,但是“统一”也并不是一个合二为一的简单工程。如何统一?此前,债券市场的监管部门建立的部际协调机制,被视为债券市场统一协调的第一步,但此后一直没有新的进展。
如今《债券统计制度》出台,印证了不久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谈到中国债市统一时所言—应让两个债券市场的登记托管“互联互通”,债券信息必须在监管部门那里有统一的管理,负责金融稳定职责的央行及其他作为市场的监管机构,应了解所有债券市场的信息。
据了解,正在修改的《证券法》也将为两个债券在统一的方式问题上提供相应的法理基础。
也许,未来的《证券法》将在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统一行为规则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明示”。但吴晓灵在谈到债券市场统一时说,“统一监管、统一行为规则并不意味着不可以有多个场外债券市场”,有限度地竞争,对发行人是有好处的。
但对于债券市场的投资者而言,他们所登记的债券如果能够自由地在两个债券市场之间转托管,方便交易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目前分割的债券市场应该在未来解决的问题。同时,目前在银行间市场发债可以实行注册制,而审批制依然存在于交易所市场,统一发债制度也许会成为未来的债市统一行为。“债券市场统一是大势所趋,但路依然很长。”一位债券市场人士如此评价。
汪杰对本报记者表示,债券市场统一监管,是大趋势。除了信息监管统一之外,发行和监管也应向统一化方向发展。发行方面,可以考虑尝试建立统一的债券发行机构,制定统一的债券发行规则,建立一致性的定价机制;监管方面,应推动规则的一致性。(本报记者杜卿卿对此文亦有贡献)
作者: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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