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1日电(记者刘开雄、赵晓辉)10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布晚籼稻期货合约以及相关制度的征求意见稿。这就意味着,我国主要稻谷品种的晚籼稻有望在近期登陆期货市场,进而形成完整的稻谷类产品期货体系。
据了解,我国传统的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中,稻谷是播种面积及总产第二、单产最高、稳定性最好的粮食作物。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3年国内稻谷产量为20329万吨。早籼稻、粳稻与晚籼稻(含中籼稻)共同组成了我国稻谷最主要的市场供给,三者的产量在整个稻谷中的份额约为16%、33%、50%。
“自上市以来,早籼稻、粳稻期货市场运行比较平稳,为上市晚籼稻期货提供了良好开端和宝贵经验。”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与早籼稻、粳稻相比,晚籼稻品种规模更大、影响因素更多,因此在多方走访和长期跟踪的基础上,晚籼稻期货合约及其相关制度设计力求更加贴近现货市场现实,完善稻谷价格形成机制,提高稻谷市场流通效率。
本次征求意见稿共包括《郑州商品交易所晚籼稻期货合约(草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根据这份草案,晚籼稻期货的交易单位为2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最低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涨跌停板幅度为4%;交易代码为LR;交割月份为每年的单数月。在交割方面,实行“仓库+厂库”的交割方式,交割单位为1000吨。
按照我国上市期货产品的程序性安排,证监会已于2013年底批复了郑商所上市晚籼稻期货的申请,现在进入合约及相关制度征求意见期,在征求意见结束之后,交易所即可选择时间上市。
从过去两年新品种上市的节奏上看,通常在征求意见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内,新品种即会上市。
业内专家认为,稻谷的农业周期性比较强,尤其是晚籼稻上市时间较晚,规模量大,因此选择上市时机非常重要。此次发布征求意见稿的时机就意味着晚籼稻期货将在秋收之前上市,为实体从业者提供充足的时间来适应期现货之间的对接联系,客观上也为活跃产品合约做预热。
作者:刘开雄 赵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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