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报道,“100元买信托”,信托100网站的这句广告语,让很多投资者怦然心动。在这家由财商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发起运营的网站上,信托计划被拆分成100元/份起投,投资者仍可享受高达10%的信托收益。当募集总额达到100万元或300万元后,由财商通与信托公司签署认购合同,投资者则只需与财商通签署一份代理合同,表明信托受益权由投资者所有即可。
为了吸引投资者,信托100承诺按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在募集期内对投资者进行按日补贴。低门槛、高收益,再加上募集期的补贴,信托100上的产品募集进度很快。根据粗略计算,“中融—唐昇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计划”仅用一周就完成了120万元的募集。
但业内人士却对此表示质疑,因为直接和信托公司签订合同的并不是投资者,而是财商通。业内人士认为,这对投资者来说风险重重。“如果签订信托合同的不是投资者,那么在法律层面,投资者不是委托人,也不是信托受益人,是不能向信托公司主张权利的。”一位信托公司法务总监表示。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财商通的信托100平台,实际上间接违反“合格投资者”规定。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如果是自然人,则需要提供相关财产证明,例如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超过100万元,或是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20万元,或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
信托100采用的间接代理制度是否符合信托法规存在争议。但有信托公司法务总监表示,如果知道该委托人背后的资金来源有公募性质,信托公司不会接受这类资金的委托,因为会给后续工作带来太多隐患。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