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数据显示,信泰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6%,实际资本为-14.75亿元,最低资本为7.93亿元,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保 监会责令其自2014年3月17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续期业务不受此限制。
在现行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下,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三档“红线”分别为:100%以下的为不足类,100%-150%为关注类,150%以上的为正常类。
实际上,去年11月8日,信泰人寿就因第三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108.79%)不足150%收到中国保监会监管函,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并被要求高度重视偿付能力管理工作,实时监测偿付能力状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
另据信泰人寿日前对外的公开回应称,2013年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尤其在7月份前后其业绩出现快速上涨,业务规模的大幅增长和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使得信泰人寿对资本金的需求不断增大。
信泰人寿总部位于浙江杭州,于2007年5月18日注册成立。2014年1月,其实现保费收入13.38亿元,位列中游。
目前其股东包括国有企业巨化控股、民营企业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外资企业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等。
除信泰人寿外,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光海航人寿)也因偿付能力充足率仅满足类,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作者:杨芮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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