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蒋隽 见习记者 韦英哲) 广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一年增长了450.97亿元,涨幅约为18.7%。市民盟将在两会上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将地方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加强对区(县级市)地方债务的监管,将区(县级市)地方债务纳入全市统一管理范畴。
数据:地方债务一年增18.7%
市民盟在提案中提出,近年来,广州在市政、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生态环境、亚运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地方债务随之快速增长。2012年12月,广州首次公开地方债账本:“截至2012年6月末,广州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14.0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786.15亿元。截至2011年末,广州市总体债务率为69.49%,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总体偿债率为15.45%,两者均低于国际公认的100%债务率和20%的偿债率的警戒线标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14年1月,广州再次公开地方债:“截至2013年6月,广州全市政府性债务2865亿元,暂付款等隐性债务696亿元,合计共3561亿元,一年付息约220亿元。其中,市本级2500亿元,区(县级市)一级1061亿元。财政还本付息负担比较重,债务率、偿债率等风险预警指标接近警戒线。”
比较两次账本可发现,一年间,广州的地方债务增长了450.97亿元,增幅约18.7%。
现状:闲置半年以上资金10亿
市民盟在提案中表示,广州欠缺债务信息公开、举债管理等内容,存在审议程序不清晰,批复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审计发现,2010年末市本级和4个区(县)未按规定对本地区债务实行财政统一归口管理。部分单位违规融资、违规将债务资金用于向企业注资、增资或借给国有企业作为周转金、购买商业用地、以及用于委托贷款和信托融资等。
广州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也尚待完善。广州采取了风险分析指标测算的方法进行风险预警,但难以执行到位。审计结果表明,全市有5个区(县级市)未按规定建立政府外债还贷准备金或其他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
同时,广州针对举债项目管理力度薄弱。举债项目缺失有效的事前预审、过程监控和事后审核,部分债务资金没有高效利用。审计披露,在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闲置半年(含半年)以上资金共10.05亿元,资金闲置期间累积支付利息高达0.41亿元。
最后,提案提出,广州建立了针对市本级政府债务资金的管理办法,但未将区(县级市)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纳入其中。审计发现,个别区单位以回购(BT)方式建设项目,形成政府性债务资金1.53亿元,用于建设和拆迁工作。
建议:加强对区地方债务监管
市民盟建议,完善管理制度,将地方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根据广州实际情况,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债务信息定期公开,推进“阳光举债”。
建议组织专家研究、明确地方债务预警指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地方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对重点项目、举债项目的立项、进展、资金使用、结算等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结合审计结果报市人大审议并向社会公布。
最后,市民盟建议加强对区(县级市)地方债务的监管,将区地方债务纳入全市统一管理范畴。明确地方政府官员责任制和问责问罪制,把债务指标纳入党政干部考核评价的范围,严格对各类盲目借债和违规举债行为进行问责。
作者:蒋隽 韦英哲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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