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直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公司,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专业管理机构进行投资。
同时规定,保险公司应将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的账面余额纳入股票资产统一计算比例。“若合并计算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保险机构和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截至2013年11月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7.46万亿元,其中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7555亿元,占比10.12%。如此超万亿规模的险资入场,对于创业板是个实实在在的利好。
早在2009年12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由此被禁。
作者:朱安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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