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即将开闸的几只新股,众多机构和投资者早已跃跃欲试。对于资金量小,却又想参与分得一杯羹的小散投资者们,如果达不到管理层要求的5年投资经验或者申购资金量,还可以借道基金或集合产品。不过,这一次,债基和集合信托计划打新无望。
以往,遇上新股发行热潮,屡屡有债基动用手中暂时没有投资其他资产的现金参与新股认购,以此提高债基收益率。因此,冲着这一“平民化打新渠道”,部分基民也会在新股发行前夕,申购有打新冲动的债基,借此获得不错的收益。事实上,在元旦前,不少公募基金摩拳擦掌,推出了主打“打新”策略的相关产品。此前,还有券商专门出研报分析称,打新收益上升对二级债基业绩的提振作用将最为明显。
但日前,证监会发文,称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做出了规定,相关条件包括:个人投资者应具备至少5年投资经验;债券型基金和集合信托计划不得参与新股申购。此外,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新股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也不被允许。而在“证监会发布”官微上,1月3日针对投资者的答疑帖中,也有类似的内容。
可见,债基打新已经明确被排除在外。因此,个人投资者选择打新明星债基并非明智之举。由于新制度下,参与新股认购存在市值配售要求,参与打新的基金要相应比例配置二级市场股票。综合考虑到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以及新股收益情况,这意味着,投资打新基金只有其新股获利大于二级市场亏损以及申购赎回费才能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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