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古币店”兜售非法银行卡
被判有期徒刑3年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韩文华、禅诉)上淘宝买衣服、买书相信不少人试过,但上淘宝还能买到银行卡,你信吗?25岁的黄某利用网购到的他人身份证,申办了银行卡后,再将这些银行卡在网上出售获利。昨日禅城区检察院通报,经该院提起公诉后,禅城法院近日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古币店”卖的却是银行卡
经查明,黄某现年25岁,无业。他曾于2011年9月9日,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办理银行开户业务,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五日。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期间,黄某再次重操旧业,在北京、西安等地通过QQ群与卖家取得联系,利用淘宝进行交易的方式,从不法分子处购买一批银行卡及相关银行资料,再转卖出去赚取差价;或直接购买他人身份证,到各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及U盾后,再利用淘宝卖给他人获利。黄某在这段时间内使用他人身份证共骗领银行卡10张以上,出售以他人身份证骗领的银行卡10张以上。他是怎么做到的呢?据透露,黄某在淘宝中有一个名义上是售卖古钱币的网店,他通过QQ群联系上买家后,买家会在淘宝上以古钱币的名义拍下“宝贝”并支付费用,但黄某实际寄出的则是银行卡。
弃保潜逃继续作案被抓获
2012年6月,黄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江苏省东海县公安机关抓获。因案件管辖权争议尚未解决,2012年11月,黄某被取保候审。今年1月初,黄某流窜到清远市,利用相同作案手段先后在清远、肇庆多个银行网点骗领了5张银行卡,通过淘宝网售出其中2张。
今年1月14日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刑警大队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提供的线索,将在肇庆市端州区准备再次作案的黄某抓获,当场在其身上缴获多张他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据了解,黄某骗领、出售、购买的卡均为借记卡,虽然本身并不能透支,但由于不少电话诈骗分子都需要这些借记卡作为作案工具,因而“市场”不小。近日,禅城法院一审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作者:刘艺明 韩文华 禅诉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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