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广东养老保险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最低缴费标准由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最高缴费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了3600元,一共分为10个缴费档次。日前发布的《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据说在提高缴费档次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等方面有新突破。
近些日子,政府部门在养老问题上动作颇多,有的是放出口风,试探民意,比如推迟退休年龄,以房养老等等。某奇葩教授提出的让退休人员当园丁,做义工之类的奇葩建议,也不排除代表官方投石问路的可能。有的则是真枪实弹,比如这次广东省大幅度提高养老金个人缴费标准。这难免让人进一步怀疑,养老金确实存在缺口,而且缺口不是一般的大。要不官方怎么会三番五次地在这个问题上的触动公众敏感的神经呢?
有了缺口,当然就要想办法补上。我国基本养老制度的设计原则,是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养老成本。养老金有了缺口,也应该由这三方共同想办法来补。提高个人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标准,似乎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但问题是,大凡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为什么总是个人冲在最前面?不管是延迟退休年龄也好,以房养老也好,还是当园丁、做义工也好,所有的建议或举措都不顾公民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已经是世界第一的事实,仍然还要由个人付出成本,而政府却按兵不动呢?
对于广东提高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标准这件事,就不说什么了。事先也没让人说,事后说了也于事无补。我现在想说的是,既然广大群众缴费标准提高了,那么政府是不是也该做些什么呢?
政府首先要做的事情是解决历史问题。众所周知,现在有相当一部分退休职工没有缴过养老保险,却在享受养老金。对他们个人来说,这倒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所有的劳动,都奉献给了国家,理应由国家给他们养老。但问题是国家并没有拿出给他们养老的这笔钱,而是用现在的劳动者缴的养老保险金支付那一代人的退休费。这是造成养老保险亏空的重要原因。国家应该拿出钱来,还上这笔债。
其次,政府财政仍然需要为养老做贡献。尽管各色专家说,财政已经在这个问题上投入巨大,负担沉重。但事实是,迄今为止,政府财政,尤其是地方财政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投入偏低,而且由于没有相关的立法,投入非常不稳定。相反,倒是经常听说政府部门反过来挪用社保基金。因此,政府要做好自己的事,进一步加大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投入。不过我要强调的是,加大财政收入,不能用增税的方式实现,而是要通过清理和压缩政府部门的行政成本,然后将清理出来的经费用于养老保险。我想,大力压缩“三公”消费,差不多就可以了。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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