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3日讯(记者 代思聃) 据保监会网站,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责任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重庆市分公司”)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违反规定,被罚款10万元。
据悉,从2012年7月开始,国寿财险重庆市分公司未经我局批准擅自启用“重庆市渝中区筷子街2号积嘉大厦20层”作为新增营业场所,将公司客服前厅、车险部、档案室等部门搬至该场所。2013年5月16日国寿财险重庆市分公司才向我局提交营业场所变更申请。
同时,保监会网站还显示,因国寿财险重庆市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蒋雷敬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1万元。因国寿财险重庆市分公司总经理刘明玖负有直接主管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作者:代思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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