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去愚 实习生陈伊凡 下回在银行取钱,记得现场验明真假。昨日上午,河南商人尹先生收到12张假币,每张100元。他说假币取自某银行天河区沙河廉泉路支行,且提供了取款凭证。银行认为事主取款后离开柜台,不能证明假币来自银行。
昨日上午9时前后,服装销售商尹先生前往广州沙河益民服装城订购牛仔服。9时30分,他独自来到这家服装城内的某银行支行,提取了35000元人民币。“一共4扎,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在验钞机上清点这些钱。我只数了那5000块,然后塞进包里,谁想银行会提供假钞?”
尹先生离开银行,先后前往三家商铺,在第三间商铺,对方发现假币。这12张假币的编号都是“W9H O 534389”。他随后报警,“警察来到后,因为我无法证明假币取自银行,他们也没办法。”
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当面清点取款?一位银行业管理者称,尹先生的说法与银行工作流程相悖,可以要求银行调取柜台视频,即可证明银行在流程上是否存在失误。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前往沙河益民服装城E区的这家银行网点。一位负责人称,“按照银行内部制度,该网点无权接受媒体采访。”
该行昨晚答复,柜员按正常操作流程咨询客户所取款项是否需复点,客户表示不用清点并在凭证签名确认不需复点,随即离开柜台。10时左右,该客户到大堂声称早上所取款项夹有假钱,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有12张假钱(客户拿回来的钱只有假钞,取出去的35000元没有拿回来。我行查看录像没发现柜员操作异常)随后报警。警员到场处理后陪同客户离开。
银行同时表示,该客户在“客户不需要清点”处签名,在右下角“客户签名”处又签名。“两次签名表明,一是客户不需要清点;二是取款35000元。”该行认为,责在客户。
(原标题:12张假币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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