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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出师未捷身先死”,成为“12江南债”的真实写照。昨日信息时报记者获悉,“12江南债”成为业内首只提前终止交易的私募债,虽然该私募债尚有一年才到期,但由于其所有持有者均选择回售条款,发债人只能提前到期兑付,全面清盘。
“12江南债”遭提前清盘
“12江南债”即温州企业江南阀门有限公司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所以提前终止交易,和今年的市场流动性紧张不无关系。根据其招募说明书显示,该私募债于2012年7月20日起计息,8月9日发行上市,发行规模为5000万元,发行期限为2年,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9.2%,到2013年7月20日,发行人具有利率上调的选择权,投资者则具有回售选择权。该私募债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
由于该私募债第一年年末付息和选择回售的时点,刚刚踩上流动性紧张之时,市场资金异常紧绷,银行间的拆借利率飙升至10%以上的高水位,各类理财产品的收益也是水涨船高,最高收益水平甚至接近年化20%。“12江南债”不到10%的年利率,显然让“现实的”投资人失去了兴趣。虽然此后发行人提高了票面利率,但投资者仍不太满意,无奈之下企业只能履行契约进行回购,将私募债提前清盘了。浙商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张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已经于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发布了提前兑付终止交易的公告。
“除了利率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投资人可能判断该私募债的风险较大,特别是最近多家上市公司的信用债价格发生暴跌,影响了投资人对未来债市的一些看法,最终选择回售条款。”广东煜融投资的总经理吴国平对记者表示。
其实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是私募债中比较常见的一个特殊条款,并经常与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伴生。目前私募债的发行期限多为2~3年,一般在发行的第一年或第二年末,投资者可以行使这一权利。
昨日记者统计得知,目前在沪深交易所挂牌的近200只私募债中,有43只都附有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条款。
承销券商可能兜底
投资人选择回售,对于手头本来就不宽裕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一般来说,存在两种处理办法,一是企业自己消化,二是让券商帮忙兜底。有些券商为了拿到私募债的业务,有时候会有此承诺。如果市场行情好,当然没有问题,但是碰上今年债市这种黑天鹅事件频发市况,承销券商可能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吴国平表示。
吴国平的观点也得到有关券商的印证。“目前已有个别私募债在募集文件中明确由主承销商来履行回购义务。一旦发行遇阻,承销券商不但可能赚不到分文,还要自己出钱替企业解困。”该券商表示。
通常来说,私募债的回购义务应由发行企业承担,但企业转嫁到券商头上,确实存在角色错位。“不过,这其实是给中小企业私募债上了"双保险",万一企业发生了流动性危机,届时不能回购,便由券商承担起这个义务。但是一旦中小企业私募债发生系统性风险,投资人集体选择回购,对于承销券商来说,风险敞口无疑是巨大的。”广州安洲投资的总经理曹凌分析认为。
作者:叶静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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