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与香港和澳门警方经过10个月的侦查和密切配合,在公安部直接指挥下,一举打掉一特大跨境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在6月3日三地警方的联合行动中,共抓获团伙成员19人(其中马来西亚籍8人、香港籍6人、内地籍5人),缴获电脑等作案工具一批以及伪造信用卡2000多张。至此,该案前后共计缴获各类伪造信用卡1万余张,目前初步估算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本报记者游春亮
假卡牵出大团伙
利益链错综复杂
2012年6月,香港警方抓获了两名在香港使用假信用卡的马来西亚籍男子,并发现两人多次往来深圳香港两地。就此,一个涉及美国、欧洲、马来西亚、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境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主要采取在境外非法窃取信用卡持卡人信息、在深圳制作伪造信用卡、在港澳地区持卡消费奢侈品、再对奢侈品进行销赃获利的新型犯罪手段。
2012年8月16日,深圳警方对此案立案侦查。2013年1月9日,在前期侦查的基础上,深圳警方与香港警务处、澳门司法警察局正式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共同推进侦破工作。
深圳警方经与香港、澳门警方密切联系,于2012年11月在香港将该团伙成员郑某某抓获,并从其住所内缴获8000余张假信用卡。这些伪造的信用卡都是以VISA、万事达、运通、大莱等国际通用的信用卡为蓝本制造的,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
经过大量的侦查工作,专案组初步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基本架构及主要成员在深圳的活动情况:香港籍女子林某某与香港籍男子关某某在香港发号施令、坐镇指挥;由马来西亚籍男子“烧鱼”和香港籍男子王某某、大陆籍男子朱某某负责在深圳制作假卡;香港籍女子波某与香港籍男子油某往来深港两地之间,负责将住在深圳的多名马来西亚籍人员带往香港实施盗刷,同时油某还负责将盗刷所得交由香港籍男子郑某某销赃;郑某某在香港收赃后,将部分赃物带往深圳卖给便利店套取现金。该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相互交叉、错综复杂,仅核心的犯罪嫌疑人就有10多名,共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犯罪网络和利益链。
机关算尽防追捕
躲避侦查用暗语
该团伙成员十分狡猾。团伙的控制人林某某和关某某将信用卡盗刷的各个环节拆分开来:把窃录银行卡信息的环节放在美国、欧洲、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把制作伪卡的环节放在深圳,把盗刷的环节放在香港和澳门,而所有参与其中的骨干分子由外籍人员来担当,这样实施起来就更容易逃避被抓捕的风险。同时,为了避免“抓一个端全窝”的后果,他们还要求成员彼此之间只能使用代号、外号,且不可以双向联系,只能是单向联系,而且“狡兔三窟”、不断变换落脚的地方。
在深入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绰号为“烧鱼”的马来西亚籍男子虽然与女友居住在深圳市罗湖区某地,但每天都会单独到深圳市龙岗区布吉某隐蔽出租屋内制作伪卡。往返于罗湖、布吉之间,“烧鱼”不断变换交通工具,不时驻足观望、在报刊亭逗留看报纸,以防被跟踪盯梢。制卡完成后,“烧鱼”把伪卡带到罗湖的高档酒店,放在洗手间内水箱等隐蔽的地方,随后联系在马来西亚的D某,由D某指派与“烧鱼”素不相识的“车手”(盗刷者)到指定地点取卡。在这个过程中,“烧鱼”与“车手”双方不见面、不交谈、不联系。同样,D某也会把窃录好的银行卡信息、伪卡半成品通过这种方式交给“烧鱼”。他们妄图以此人切断各犯罪环节之间的联系,使作案工具、作案物品既能顺利移交,又维持团伙的隐秘性。
为了不引起怀疑,“车手”会通过种种手段来逃避警方的侦查:一方面,避开大型商场的监控录像,选择小型超市刷卡消费,一次刷卡的金额也不会超过万元;另一方面,不在一个地方刷卡两次以上,刷卡后就立刻转换地方。此外,林某某与关某某在寻找合适的信息人、制卡人的时候,特意选择了马来西亚籍人员来作为用卡人,并只告知其“按规定”刷卡,同时,将卡信息的来源放在马来西亚,信息人也是马来西亚籍。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以外籍人员为主作案,相互之间使用的几乎都是除普通话以外的马来西亚语、英语、粤语等外语和方言,交流的内容又都是他们“自创自编”的暗语,应该不会引起警方的注意,但警方巧妙地“攻其不备”,抓住语言这一特征排查团伙成员,取得了重大进展。
根据侦查所得,这个跨境盗刷团伙分为三个层级实施犯罪,主要包括信用卡信息的提供、买卖信息组织造卡的制作以及伪造信用卡的盗刷。在这三个层级中合谋实施、共同盗刷的人员几乎都是境外人员。他们获取的银行卡信息来自黑客侵入境外银行计算机系统,盗刷都发生于香港与澳门,而制作伪卡地点又在深圳。这为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困难,深圳警方主动协调香港警务处和澳门警方等境外警务机构,克服了重重困难,合力推进各项工作,逐步摸清了整个犯罪的轨迹和团伙的架构,力求将这跨境作案团伙一网打尽。
三地联合出击
骗子无所遁形
经过近10个月的侦查,在排除了多处可疑落脚点的基础上,深圳警方终于锁定了制作伪卡的窝点,并将犯罪团伙主犯的活动轨迹摸排清楚。
6月3日,深圳警方与香港、澳门警方联手开展行动,一举捣毁了这个以外籍人员为主犯,流窜于深港澳三地的特大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19名(马来西亚籍8人、香港籍6人、内地籍5人)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均为该团伙案的核心成员。其中,在深圳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在香港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在澳门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行动中,共捣毁作案窝点12个(制卡窝点2个),缴获电脑等作案工具一批,各类伪造的信用卡2000多张。该案前后共计缴获各类伪造信用1万余张,目前初步估算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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