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期对违规处罚再出重拳。
近期,包括国寿、平安、华泰、太平洋等保险公司的处罚记录频频出现。据本报记者初步统计,仅从4月到5月20日,最突出的两家为国寿和平安(财险和人寿),分别被贴上20和12张罚单,处罚金额分别达121.5万和142.4万元。
从这32
张罚单内容来看,机构的主要违规行为涉及销售误导、委托无代理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从事代理业务等违规销售,和违法调高费率、利用中介机构虚构业务套取资金等行为。从地域上来看,重庆的处罚力度最大,国寿的罚单中近一半来自重庆。
处罚范围也在扩大。从近期处罚情况分析,除了违规的保险公司,关联的中介机构和代理邮银都被纳入了保监会的处罚范围。
公司统一造假
比营销员和代理中介销售误导更严重的是,此批国寿和平安的罚单里,出现了公司层面有组织的唆使和诱导行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为此违规行为遭受37万元处罚。
据查,该公司为了对保险产品进行包装销售,于2011年初组织人员设计制作“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演示系统(产品计划书模版),并发放给各下级分支机构供营销员使用。
依据该利益演示系统打印的宣传资料存在两处明显欺骗投保人的内容。一是保单红利的宣传与事实不符,“将不确定的保单红利宣传为确定利益”。并且,该产品宣传资料只显示了最高档红利,隐瞒中、低档红利信息。
二是对“生存金”复利累积生息的宣传作假。该产品的备案条款中并无“生存金累积生息”的必然收益规定,且利率由国寿总公司确定。而利益演示系统依3.5%的年利率计算,并以此宣传以后几十年的累积生息均属于虚假陈述。
此严重违规行为并非孤例。
平安的另一份罚单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丰泽第三营销服务部也存在下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包括“以限购名义诱导保险代理人误导消费者”、“培训课件存在误导性内容”等。
相比之下,由代理人引起的销售误导行为有所遏制。国寿的20张罚单中涉及代理人销售误导的只有3张,罚金共计9万元,占比不到一成。平安的12张罚单中则没有出现销售误导的内容。
“保监会从去年初就开始主抓销售误导,同时对营销员的学历和素质又有了要求。”20日,国寿一位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今年1月开始执行的《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强调,针对销售误导,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人员,不仅指直接指挥和实施误导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还包括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误导行为的间接作用人。
邮银也处罚
高压处罚并没有限制在保险公司内部,关联机构也未逃脱。
对于国寿重庆分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中国邮储石柱县冷水镇营业所等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当地保监局对其处罚4万元。并同时对冷水镇营业所处罚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佣金1310元。另外,陕西乾坤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曾协助国寿财险西安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代理业务50万元,为其套取资金10.6万元。当地保监局给予其2万元的处罚。
对此,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期接受采访强调,在监管者眼中,银行就是兼业代理机构,如果银行存在保险销售误导行为,保险监管机构有权力进行查处。
此外,这批罚单中最大一笔罚金出自平安财险。平安财险钦州中心支公司和防城港中心支公司,曾虚构保险代理业务并提取代理手续费,共涉及保费5458万元,虚列手续费支出593.5万元。保监会对两个支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员共计处罚了94万元。
监管部门的高压重拳还将继续。“包括整治销售误导在内的顽疾违规行为,监管是下了决心动真格。在我看来,这样的处罚力度今年只会增加不会减轻。”20日,北京保险协会一位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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