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7日讯(民生说道记者郑常泰)近期,本网报道了山西刘女士的丈夫身患癌症晚期却不能得到
太平洋保险赔付的事件。刘女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前日给出回复,给她两个选择,要不接受5万元钱的私了,否则刘女士可以起诉太平洋保险,对簿公堂。
刘女士的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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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是一名出租车司机,1999年购买了太平洋老来福终身寿险产品,当时保险销售人员称大病医疗赔付10万元。07年刘女士的丈夫被诊断为胃癌晚期,然而,太平洋保险以不能出具平均寿命在6个月内的证明拒绝赔付。
“我曾经找过他们很多次,都没音讯,前几天姓侯的太平洋保险太原省公司的法律顾问给我打电话,称要不然我接受5万元钱私了,要不然走法律程序起诉,还说就算我最后起诉太平洋保险,还不一定能得到5万元的赔偿,难道保险公司说怎样我们消费者都只能接受吗?”,刘女士气愤的说。
刘女士对记者表示,之前签合同的时候说是有十万的大病医疗保障,到现在保险公司谁也不给解决,满心欢喜的等保险公司回复,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刘女士的最低要求是把保费和住院费一并退还。
中国经济网记者试图连线太平洋保险公司,希望能得到回复,但截至发稿,仍未有音信。中国经济网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展。更多内容请点击投保人6个月内去世才获赔客户投诉太平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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