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并不神秘,从根本属性上说,它们其实是一种非银行金融机构。需要周转资金时,你可以求助于它们,但如果想卖东西,找它们可并不划算。
01 / 门店只是招牌,其实它们是放贷的
“开进商场、社区,设置销售展柜或店铺,都是为了拉近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让典当行也变成可逛的门店。”一位典当行经理说。典当,本质是有足值抵押物前提下的借贷行为,大部分典当行现在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收取资金“息费”,包括综合费用和利息。只有当“绝当”出现时,当品才会被出售。绝当是指典当期限届满后,如果当户不赎当或续当,物品则作为绝当品出售。《典当管理办法》规定了综合费用的最高限额,民品(即金银饰品、珠宝钻石、电子产品、钟表、照相机)月费率不超过4.2%、房地产2.7%、财产权利(股票、股权等)2.4%,利息则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月利率约0.5%。
02 / 珠宝也是招牌,其实它们只爱房产
尽管民品的息费率最高,多数典当行还是房产这种“大物件”活着。根据业内人士粗算,2012年房地产典当业务占到总额的5成以上。“虽然大型典当行都尽量把业务做广,但实际珠宝玉石、手表等的鉴定是难点,要依靠典当师经验,风险更高。而房地产和汽车评估制度相对完善,操作起来更稳当。”另一方面,房产和汽车业务涉及的典当金额更高,即使息费率比黄金低,总体利息收入仍然更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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