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富推行代理人员工制
2013年04月02日08:43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原标题 [北京创富推行代理人员工制]
本报讯
自2010年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后,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被正式提到了议事日程。为顺应当前保险市场产销分离的趋势,北京创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富”)于2013年正式在业内推行新的劳动关系——员工制,将保险营销员正式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
与国内寿险主体公司普遍采用的代理制不同,在员工制下,营销人员一经正式录用后立即签订劳动合同,除了代理制中涉及的直接销售佣金、绩效奖金和其他各种荣誉奖励外,还可享有固定的基本工资、五项社会保险及各种薪酬福利。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即为公司正式员工。员工制的推出坚定了营销员的从业信念,营销员明确了自己的目标,跟随公司共同发展,成就自己的事业。
创富通过几年的经营探索,研究制定了具有中介行业特色,同时符合公司长期稳健高效发展的新型营销员管理制度——员工制。这一制度将有效地解决保险行业长期存在的招人难、留存难、素质不高、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将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带来强劲的动力,为行业带来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未来两到三年,该公司会有更加积极的目标,继续以自己独具特色的员工制开拓全国中介市场。
员工制营销员将成为行业发展的新亮点。此举有力地保证该公司的员工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长期、更加优质的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及消费体验,进一步促进全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
(史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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