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不该征房产税?
2013年03月02日06:59
来源:四川在线-金融投资报
原标题 [中国为什么不该征房产税?]
稿件来源:下转4版
兼评本周股市的三大热点
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谢百三教授
一、政策法规不当会致假离婚、社会混乱。
据网友回贴,我国政策法规制定如不符合国情、民情,会致民怨四起,社会混乱。
案例一:知青下乡返城假离婚
中国“文革”中,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当时规定:上海、北京等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留一个小孩。妹妹留下了,哥哥下乡了,很苦,总得让儿子回来啊,想来想去,只好夫妻假离婚。当时离婚要领导批的,也很难很丢人,但为了儿子回城,咬咬牙,“演戏”,离了。小孩总算回到父母身边,父母过了好多年才敢去复婚。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案例二:为一户买2辆摩托车“假离婚”
近年,珠江三角洲某市宣布,一家拥有一辆摩托车可免税,第二辆就要交税。但在当地,摩托车是生活必需品,上下班,接送小孩都需要,又不愿意交税,最后,一些家庭就只好假离婚,人数颇多。
案例三:“为争取银行对第一套房低息贷款而假离婚
案例四:为躲房产税而假离婚
太方便了,几十元弄一个离婚证,一年省了几万元税,全家大小三人还住在一起,你管得着吗?我敢肯定,房产税如果推广、普及,一定是怨声四起、鸡飞狗跳、假离婚遍布全国。
二、房产税是合法的吗?
按规定,一个新税种的实施、推广必须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才行。而老税种,则经财政部修改、完善,报请国务院批准就行了。但现行房产税是老税种,还是新税种呢?应该说,它是完全不同于1985年国务院公布的“房产税”的一种新税种,即物业税。
而现在所谓的房产税,实际上就是世界各国实施的物业税,即:对居民住房也征;对房子与房子下面的土地一起征税;对现在的房子市值征税;如上海南京路、淮海路一套古色古香的房,当年仅15万,现在800万了,即对800万征税,相当厉害。
可见,这是一种新税种,即物业税,我国过去从未有过的。而新税种,竟不经过全国人大开会表决就公布了,岂非咄咄怪事啊!国家税收是法,制法、执法单位不按法律程序办事,何以有威信呢?如何让人民心悦诚服地来纳税呢?
三、房产税具体实施问题多多,非常麻烦,不可行!
房产税在具体实施中,问题会极多。
地方政府会厌恶、抵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房地产业是一个地方的支柱产业。它垮了,42个产业就都垮了,就业怎么办?土地拍卖所得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60%~70%。没有卖地的款,工资、奖金、城市建设费用、下岗工人怎么办?而房产税如果认真实施,土地大多会流拍,地方政府很厌恶。
规定第一套不征,第二套不超过面积的部分也不征,那如果是复式房呢?同一层里分出两层呢?建筑商还可以故意设计建造特别高的,以便评估人员走后,很快加楼板,变成两间。 (下转4版)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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