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严监管”为寿险“护航”
2013年02月26日12:50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原标题 [河南保监局“严监管”为寿险“护航”]
郑胜强 吕勇 本报记者 王彤
针对寿险行业销售误导的问题,2012年,河南保监局从细化目标任务、开展消费提示、公开信息披露、加大查处力度等工作入手,集中力量扎实开展销售误导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行业联动 治理销售误导
近几年,寿险销售误导问题备受社会各界诟病,严重影响保险行业形象,甚至伤及行业发展的诚信根基。2012年,中国保监会将治理寿险销售误导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为此,河南保监局积极响应、狠抓落实。
在河南监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保险行业上下一盘棋,从严抓现场检查,行业自查自纠,到建立查处销售误导制度体系,河南寿险行业的销售误导问题得到了显著改善,初步建立了行业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据河南省保监局副局长卢振峰介绍,“针对治理寿险销售误导工作,河南保监局提出了发挥四个作用,完善五项机制的治理目标。即发挥保险公司的主体作用、监管部门的监督惩戒作用、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完善五项机制,即信息披露机制、消费提示机制、舆情跟踪处理机制、银保监管合作机制和监管约束机制。”
同时,河南保监局扎实开展现场检查,寿险处先后派出24个检查组、108人次,对30家人身险分支机构、9家银邮网点、2家保险代理公司进行了现场或延伸检查。针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采取吊销业务许可证、公司罚款、个人警告、下发监管函、风险提示函、进行监管谈话等形式即查即处、同查同处,共吊销业务许可证3家次,对6家次保险公司实施行政处罚,下发监管函24家。
自查自纠 规范售前行为
通过前期行业“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工作,摸清了销售误导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治理工作明确了重点和方向。为了加强保险公司客户回访工作的真实性,要求各保险公司对回访重号电话设立了自动识别,在回访中加入对投保人身份辨别的语句,完善了产品说明会管理制度,并要求对产品会声像资料进行保存。
“现在,各公司通过自查自纠,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整改,如各公司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持证展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产品宣传资料的使用更加规范,使用违规宣传品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河南保监局寿险处孙伟处长表示。
经过一年的整治工作,河南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升,进一步完善了保险售前风险控制,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
将投保提示要求列入机构筹建评估和开业审批的核查内容,目前河南省已基本实现保险分支机构100%张贴投保提示的阶段性目标。
通过印制并无偿向银邮代理机构发放投保提示书标准版,在营业场所主动张贴投保提示的银邮代理网点显著增多。
通过向新型产品的购买人发送消费确认短信,帮助投保人及时、准确地了解保险消费信息,提高了消费者防范误导行为的能力。
标本兼治 建立长效机制
2012年10月份以来,保监会先后印发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和《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河南保监局在加大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的同时,继续保持对治理销售误导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加大对银邮代理机构的现场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关联检查,推动公司管控责任和银邮代理机构承担主体责任。坚持同查同处,双处双罚的原则,以吊销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为主,督促银邮代理机构严格规范自身销售行为。
关注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误导行为,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保险知识教育,同时下移监管重心,延伸检查乡镇营销服务部或设立在乡镇、农村的银邮兼业代理机构,规范农村保险市场。以标本兼治为目标,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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