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调查:
合同“猫腻”多
操盘手走人公司不用负责
为了弄清投资公司“骗人”的把戏,本报两位记者分别走访了环市路到天河北一线的写字楼,发现其间的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多如牛毛。而据省协会专家统计,2012年末至今,仅天河、越秀两区的贵金属投资(或咨询)公司就新开了近30家。
记者走进其中一家不足100平方米的“小店”,立即受到了两位员工的热情接待;几番寒暄后,“庐山真面目”才得以显现:该公司炒卖境外“伦敦金”,售卖1~100倍放大功能的产品;100元即可起步投资。经再三要求后,记者花费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仔细阅读了一份长达6页、语言模糊晦涩的代理操盘合同,才弄清楚:这份合同只是投资者与操盘手之间的私人合同,一旦操盘手跑路,投资公司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该合同规定了最少操作时间为3个月,一旦选定“套餐”,投资者不能擅自终止合同。
随后记者又进了珠江新城一家挂牌“投资管理”的公司,该公司业务经理向记者兜售其国外的基金定投业务,称他们公司是第三方代理,假如每个月做1800美元的固定投入购买基金,按照每年年化收益率15%的预期计算,25年后就有300万美元。若介绍朋友来做,可拿到20%~30%(定投资金总量)的佣金提成。
“这肯定是骗子,一般第三方代理不会给出这么高的提成。”广东省黄金协会的专家们介绍,第三方代理公司一般都是赚个手续费,不会这么“高得离谱”。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