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明年起执行新利率2月还款额才是新月供
2012年12月12日02:16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原标题 [房贷明年起执行新利率2月还款额才是新月供]
“次年调息”的房贷族,明年就要“减负”了。不过,明年1月并非他们全额享受政策红利的月份,因该月的月供涉及降息前后两个月而“分段计息”,因此,新月供定数以2月为准。
减负省出“奶粉钱”
今年6月8日、7月6日,央行两次降息,5年以上房贷基准利率已从两次降息前的7.05%降为6.55%,降幅为0.5个百分点。
一般来说,长春多家银行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时,会约定几种不同的调整方式。大多数客户都会采用“次年调整”原则。
对于选择“次年调整”原则的“房奴”来讲,理论上,以今年6月8日降息前一笔20年期的50万元贷款为例,按基准利率计算,月供将由此前的3891.52元,降低到3742.60元,每月少还款148.92元,一年少还1787.04元。
“@吉艹加h”感叹,房贷明年执行新利率,减负省出奶粉钱!
1月份还款额高于新月供
人们在因为少掏“腰包”而津津乐道时,还应注意要弄清准确的还款额。
长春某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3年1月份的还款额并非等同于“新月供”。
他说,银行每月的还款日期多在每月20日前后。以每月的25日为还款期为例,2013年1月份的“月供”是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25日期间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要根据降息前后的不同利率而“分段计息”。
其中,2012年12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按照降息前的旧利率计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25日则按照新利率计息。而在2013年2月份,客户的贷款完全执行新利率计息。因此,2月份月供还款额才是“新月供”。
某银行客服人员建议,客户最好及时联系贷款行,对还款变动情况进行查询,以免因扣款不足影响信用记录。
两种情况可考虑提前还款
身背房贷,总感觉压力重重。那么,手中有闲钱的市民,是否需要提前还贷?
在长春某银行工作人员眼中,收入增长、利率下行,同样可期。因此,在通胀预期增强,融资成本高企的时代,提前还贷似乎并不划算。
另一家银行工作人员认为,虽然个体情况不同,但大致来看,有两种情况可考虑提前还贷。
一是,手中有闲钱,没有比贷款利率更高的投资项目;二是,在加息预期下,为避免增加还款成本,可考虑提前还贷。
除此之外,提前还贷并不划算。记者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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