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银行资金池业务不是“庞氏骗局”
2012年12月05日01:40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 [债券市场银行资金池业务不是“庞氏骗局”]
近期,市场各方对于“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是否庞氏骗局”的讨论不断,对证券基金行业和银行资金池合作的理财产品也形成了一定影响。在笔者看来,这其实是对银行资金池投向于证券基金行业债券市场理财业务的误解所导致。
庞氏骗局的特征是利用无法实现的投资高收益甚至是不存在的投资项目来吸引投资者,将后一轮投资者的投资作为投资收益支付给前一轮的投资者。而目前银行资金池业务是通过滚动发行中、短期限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以动态管理模式选择多项资产配置,使理财资金募集和投放达到平衡并从中取得收益。这其中,资金投向的资产是否能获取足够的收益并支付给投资者是判断资金池业务是否“庞氏骗局”的关键。
商业银行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也存在吸收大量储户中短期存款而放出中长期贷款的现象,也存在期限错配和流动性调整需求,若仅仅因为银行资金池业务存在期限错配和流动性调整需求而将其定性为“庞氏骗局”,那银行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是否也是“庞氏骗局”呢?通过资金池业务的聚集作用和期限错配,通过流动性和利率风险的管理,银行资金池业务满足了市场资金融通的需求,也让各类金融机构获取了相应的收益,这些工作正是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进行风险定价并获取超额风险报酬的价值体现。
银行资金池业务投入债券市场主要是通过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专户业务等通道实现,这其中,除了管理型的产品是非保本收益的债券理财产品外,很多资金池也投入到债券结构化产品的优先级保本保收益端中。在资金池债券产品投资中有四个特点:一是所购买的债券会定期产生现金流,并非借新还旧;二是所承诺或者预期的收益是通过债券滋生利息和债券二级市场交易所赚取的资本利得来获取;三是银行或者理财计划管理人通过期限错配来获取收益空间,即用短期限较低成本的资金投向中长期限、高票息的债券产品,从而实现预期收益。四是投资于债券市场的理财计划大多数是按照银监会或证监会的估值要求进行净值估值,在某些结构化产品上还需要设定产品的警戒线和平仓线,以保证结构化产品中优先级资金的利益,这样的逐日估值体系更是保证了产品净值与市场实际情况保持一致,有力保障了银行资金池投入资金的安全。
虽然银行业和信托业的资金池业务规模较大,尤其在某些股权投资或者融资类的信托项目上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但是作为投资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从专业的角度来分析,银行资金池投向于债券市场投资的业务绝非“庞氏骗局”。监管体系应该考虑的是要求银行对资金池业务进一步深化管理和进行风险防范,而不是简单定性为“庞氏骗局”进行全盘否定。此外,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中国金融市场受政策指令影响的特殊性,密切关注未来相关监管机构对银行资金池业务监管政策可能的调整动向,是债券市场投资者尤其是利用银行资金池业务开展相关理财业务的投资者应该着重考虑并着手应对的。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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