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险在业务方面“做手脚” 接25万元大罚单
原标题 [华安财险在业务方面“做手脚” 接25万元大罚单]
中国网11月28日讯(记者 常实) 2012年8月,广西保监局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江南支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一、2012年5月,将直销业务219199.48元虚构为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代理手续费24534.84元。
二、2012年6月至7月,虚列业务及管理费191256.61元。
刘贤交作为华安财险江南支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刘预迅作为华安财险江南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承保管理工作,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华安财险江南支公司虚构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代理手续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广西保监局决定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安财险江南支公司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广西保监局决定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综上,我局决定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刘贤交是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广西保监局决定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刘预迅是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广西保监局决定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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