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人寿 (图片来源:资料图)
中国网11月16日讯(记者 常实) 中国网财经中心近日接到一投诉,家在山西运城的李先生遇到了保险理赔的麻烦事儿。距离其母亲出险已有近一年,而其投保的嘉禾人寿却迟迟不予立案,李先生和她的姐姐始终未能拿到理赔款。
老人意外身故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保险公司迟迟未予立案 李先生的母亲于2011年1月在嘉禾人寿运城中心支公司购买了一份“嘉禾常吉藤两全保险”,保费为10117元,保额为117920元,保险年期为20年。李先生的母亲于2011年12月12日因意外身故,在其购买的保险合同的理赔范围内(这一点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认同),但真要实现理赔却没有那么容易。
李先生的母亲并未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因此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李先生的家庭关系略显复杂,法定受益人包括李先生母亲的丈夫(非李先生的父亲)、李先生的姐姐(曾被别人收养,户籍关系难以证明其与被保险人点的母女关系)和李先生三人,但是三人已就保险赔付资金的分配问题进行了协调,并无争议。
当李先生和其姐姐准备好相关理赔材料去嘉禾人寿进行理赔时,却迟迟未得到立案。据李先生介绍,嘉禾人寿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的家庭关系复杂,需要政府部门(比如法院、公安局、公证处等)出具相关证明,李先生和其姐姐应该开一张受益人证明。
李先生拿着同样的理赔材料在合众人寿和
中国人寿均已成功完成了理赔,而嘉禾人寿设置的“高难”关卡确实难住了他们。
目前李先生已经让公安部门出具了相关证明,证明了其为法定受益人。其姐姐也已开具了相关证明,但俩人的证明都是独立的,因为开具证明的机构是俩个单位,所以很难将俩人开具在一张证明上,无法满足嘉禾人寿的高难度要求。在这之后,他们又与嘉禾人寿沟通了5次,均未得到满意结果。目前距离出险已经近一年时间,事情仍未得到解决。
李先生向中国网财经中心表示:“嘉禾人寿完全置投保人利益于不顾,一味推卸责任,太让我们寒心了!”
公司回应:我们不是不赔 记者就此联系了嘉禾人寿运城中心支公司理赔部的负责人郭小姐,她说:“李先生的这个理赔案件确实比较久了,但我们没有拒赔。”李先生也证实了郭小姐的说法,保险公司确实从未明确表示拒赔过,只是一直不给立案拖着。
郭小姐表示,这个理赔案件确实有它的特殊性,保险受益人关系非常复杂,如果没有政府的相关证明,我们这理赔款给了谁都不合适,以后出了什么问题,他们还要找保险公司。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保险公司要求他们出具政府相关证明,也并无不可。
律师:保险公司不能推卸责任 针对李先生的理赔问题,记者采访了保险专业律师李滨。李滨表示,嘉禾人寿的这一顾虑不无道理,但也不能一味推卸自己的责任。在投保人投保时没有提醒其指定受益人,才带来了目前的麻烦。
保险受益人应该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出具个人声明,案件中的李先生和李先生的姐姐应分别出具个人声明自己是法定受益人,同时如果再有其他法定受益人出现向保险公司申请权益,他们俩人共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李先生母亲的丈夫应出具个人声明,放弃理赔款的继承。
在保险受益人做了这些准备工作之后,又有公安机关的法定受益人证明,保险公司就应该积极进行理赔,而不能一味推卸责任。即使未来有人起诉保险公司索要保险理赔款,保险公司就应应诉,相关法律责任会由李先生和其姐姐承担。
保险行业一直为“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两大问题所困扰,相关保险公司都应从自身做起,切切实实为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服务。嘉禾人寿自身的核心价值观也是“全力打造最受客户信赖的保险公司”,对于这种理赔材料充分的案件,应更多的朝着解决问题的角度去处理,不能因理赔中存在难题就不积极履行责任。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