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双节假期,不少新人走进婚姻殿堂,有保险公司趁机推出新险种,名为“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俗称“防小三险”。这一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必须是丈夫,受益人必须是妻子,保险最低缴费额是三千元每年,如果夫妇在投保后婚姻破裂,妻子一方将至少获得60%的相应权益,最高可达100%。(10月18日《中国之声》)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原本爱情是婚姻的保鲜剂,现在保险却试图要横插一杠,为婚姻设定一个保质期。无可否认,经过市场经济的急剧解构,纯真神圣的爱情婚姻中,嵌入了财产公证、约定、协议、证明等一系列契约符号,“再也不相信爱情”成了一个调侃中带着心痛的句式。“防小三险”介入婚姻,或许正是看重了婚姻从纯真神圣向“世俗庸常”流转的契机。但是,在爱情婚姻中嵌入一份保险,实在让人感到别扭。
古罗马有句法谚是“法律不管床上之事”,国内法学界对此基本是持赞成观点的。形象一点说,一个人躺在床上,身边却睡着一条法律,无论利害都会让人睡不踏实安稳。从这个意义出发,“防小三险”显然有些伸手过长,在婚姻起步中要带上一纸保险单,无异于人为隔膜了爱情所凝聚的相互信任与依托,平添了一种惴惴不安的心理暗示。
审视这一怪异的险种,不难发现其中漏洞。
一者,投保人必须是丈夫无从谈起。婚后双方收入已成共同财产,再每年缴纳保费的话,实际上已区分不开实际投保人到底是丈夫还是妻子。二者,婚姻法有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过错方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显然,法律保障力度要远胜于保险契约,有损害赔偿存在,一纸保单又能算得了什么?
有保险界业内人士透露,“防小三险”其实就是一个披着“婚姻”外衣的寿险产品,或者接近于一份意外、健康以及具有理财功能的传统保单。
据悉,类似以“婚姻”为噱头的保险在国内很普遍,但实质上还是保障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健康生存状况。原来,所谓“防小三险”,不过是揣摩新人图吉利的心理,将寿险产品换了个“有名无份”的“爱你一生”,来忽悠坠入爱河的纯真男女。
自1980年我国恢复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是,一直存在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条款陷阱”等饱受争议的问题,保监会多次提出要“重塑形象”。从“防小三险”来看,保险业自我约束仍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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