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7月23日讯 日前,重庆保监局下发对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在2012年1至2月期间对部分保单回访不符合规定,被警告并罚款一万元。直接主管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7000元。
据悉,经查,该公司在2012年1至2月期间对部分保单回访不符合规定。一是分红保险未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宣传材料上的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二是个别保单回访对象不是投保人本人。
重庆保监局表示,以上行为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警告并罚款1万元。
雷达,作为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对该行为负有直接主管责任。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警告并罚款7000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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