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著名的2次通缩
一、1929年美国经济大萧条(1929-1933)
解决方法:1933年初,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为美国第32届总统。他针对当时的实际,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克服危机的政策措施,在历史上被称为“罗斯福新政”,新政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三R”来概括,即复兴(Recover)、救济(Relief)、改革(Reform)。
金融方面有四大举措:(1)挽救银行危机,改革与开始管理金融制度。(2)通过罗斯福提出的节约法,缩减政府开支和退伍军人津贴5亿美元。(3)先后通过证券交易法及银行法,即著名的格拉斯-斯特高尔法以加强对银行、证券市场和货币的改革和管理。(4)美元与黄金脱钩,使美元贬值,放弃金本位制。
对农业和工业的调节:通过了《农业调整法》和《国家工业复兴法》,罗斯福要求资本家们遵守“公平竞争”的规则,订出各企业生产的规模、价格、销售范围;给工人们订出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的规定,从而限制了垄断,减少和缓和了紧张的阶级矛盾。
政府投资大力兴办公共工程、对失业进行救济。1933年5月,国会通过联邦紧急救济法,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将各种救济款物迅速拨往各州,第二年又把单纯救济改为“以工代赈”,给失业者提供从事公共事业的机会,维护了失业者的自力更生精神和自尊心。
二、上世纪90年代日本通缩(1991-1995、1998-1999)
解决方法:1992年三月,日本政府开始“经济景气对策”,具体措施如下:围绕公共投资,多次扩张财政支出和减税政策。
1998年4月24日,日本执政党提出“综合经济对策”方案:(1)启动总金额达16.6万亿日圆(1270亿美元)规模的经济对策计划。(2)扩大个人所得税、居民税的特别减税规模,并对设备投资、住宅购买等投资和消费行为实施政策性减税。(3)大幅度追加新的公共投资项目。在“政策”中,日本政府明确宣布将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公共事业投资的实际财政支出确定为7.7万亿日圆。(4)加快信息通讯、环境保护和社会福利设施等“新社会资本”的建设和完善。(5)为了培育证券市场,促进土地、债券的流动性,加快不良资产的消化处理,政府设置相应的机构,负责对不良资产的权利进行清理、协调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完善不良资产的回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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