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上午10时许,位于北京凯晨世贸中心中座3层的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玻璃大门上锁紧闭,里面没有员工上班。据知情中担债权人透露,这种状况从“五一”节后就已出现。
据知情人介绍,中担公司于“五一”节前向北京市金融局递交了有关破产申请的报告
。但截至目前,北京市金融局方面未有明确态度。最新消息称,北京市金融局已经将中担的破产申请报告呈送北京市政府待批。申请破产试探金融局态度
5月4日上午9时30分,近百名中担债权人来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他们是来旁听原告农行昌平支行起诉被告某中担债权人的开庭审理。
开庭时间未到,被告企业的代理律师得到法官通知,开庭审理延期,具体时间未定。这是继北京市海淀法院延期审理一起银行起诉中担债权企业的案子后,第二起被通知延期审理的案子。
“法院方面一旦认识到案件背后的复杂性,谁都不愿意打‘开头炮’。可能在等政府方面给出一个基本的态度。”某中担债权人告诉记者。
理财周报记者注意到,5月4日当天上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两家支行的两名客户经理也来到昌平法院,她们关注开庭审理情况,因为有中担债权人是她们的客户。
在接到延期开庭的通知后,这近百名债权人于5月4日当天下午对未来可能面临的境况做了商讨,并请有关专业律师做了培训。因为这些债权人已经获悉中担公司向北京市金融局递交了破产申请一事,所以,相关培训重点围绕破产问题展开。
这的确是个矛盾的时刻。据理财周报记者观察和了解,中担债权人的心态复杂。相当比例的债权人希望能够在北京市金融局等政府部门的主持下引进重组方,重组中担。他们看重的是中担所拥有的融资性担保牌照以及潜在的盈利可能性。这部分债权人认为,中担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的损失会更大。
但是,债权人也明白,如果不走申请破产的法律程序,中担的资产保全无法保证,相应的债权人的利益也可能受到损失。他们现在不清楚中担具体的资产状况,但认为中担实际控制人陈奕标和总经理刘辉有可能已经通过某些隐秘渠道转移了中担的资产。
按照相关法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一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些行为包括: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同时,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由此分析,中担公司尽早提出破产申请对公司资产保全有利。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个公司或这个公司的债权人都有资格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中担公司现在只是向北京市金融局递交了破产申请,尚未向法院方面正式提交破产申请。由此,有中担债权人分析认为,中担公司此举可能是在试探金融局方面的态度:如果金融局方面仍然没有具体的解决方案,就申请破产。
为达到保全资产的目的,有中担债权人提出,必要时可以中担债权人的名义向相关法院提出关于中担公司的破产申请。
当事银行倍感压力
为了维护企业在银行方面的信用记录,着眼长远发展,部分中担债权人想尽各种办法归还银行贷款。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据了解,中担债权人委员会代表于5月10日向北京市金融局递交了包含20多户中担债权企业情况的报告。中担债权人在报告中希望北京市金融局出面协调,以让中担方面尽快办理解押等手续。
当初,中担公司在为企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时,曾要求企业以房产等抵押给中担公司。解押,即让中担把这些抵押物归还企业。由于目前中担公司已经停止办公,解押手续无法办理。
此外,据中担债权人反映,大部分银行已经在企业全部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将原来的担保保证金退还给了企业。但也有浦发银行等银行未能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其理由是:当初保证金是中担方面趸交给银行的,在还有别的企业尚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方面不能单独退还保证金给企业。浦发银行的这种做法让相关中担债权人陷入焦虑。
另据知情人介绍,北京银监局方面在不久前接到中担债权人的相关情况汇报后,正在彻底调查卷入中担危机的银行贷款情况。对此,各当事银行以及银行内具体当事人倍感压力。
中担债权人再次呼吁:让林鹏回国
据了解,中担债权人计划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金融局提出要求,要求金融局方面切实采取措施,让中担公司恢复工作,让中担现在的负责人回到公司工作。
中担危机爆发,中担实际控制人陈奕标和总经理刘辉失踪后,中担内部成立了应急工作小组,林鹏为组长。林鹏成为中担现在实际的负责人。
4月30日,理财周报刊发了有关中担的报道。报道中提到令众多中担债权人感到神秘的林鹏——据称他一直在加拿大,而且近日多次通过媒体进行“隔空喊话”。中担债权人对林鹏“隔岸观火“的做法感到不满,他们希望林鹏尽快回到国内,和中担债权人一道处置中担危机。
近日,林鹏回国的迹象尚未显现。
多位中担债权人日前再次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为了共同协商处置中担危机,林鹏应该尽快回国。林鹏“隔岸观火”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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