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推行保险公司“总经理接待日”
2012年05月09日08:37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服务民生
本报讯
为切实解决好社会上反映的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畅通保险消费维权途径,完善大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根据大连保监局部署,大连36家产、寿险公司于今年5月起集体推行“总经理接待日”制度,通过向社会公示总经理接待信访投诉或听取意见建议的时点流程等,为消费者开启一扇消费维权的畅通之门。
据介绍,大连保险业“总经理接待日”机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接访内容广泛,除消费维权外,对经营、管理、服务的各作业环节的意见和建议都可向企业提出。
二是接访时间明确,各保险公司“总经理接待日”时间安排一经确定公示,不得随意变更或拒访。
三是接访计划完善,各公司须对每个月度“总经理接待日”做出具体计划,安排总经理室成员轮值接访,确保接访到位。
四是接访流程有序,根据行业统一要求,各公司均指定专人负责本公司“接待日”的约访统计。
五是接访监督到位,对“总经理接待日”保险公司无理拒访的,消费者可向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
另据了解,围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大连保险业拟于年内全面完成“两点一线”的消费维权体系。在消费者投保前提示上,由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消费者协会和新闻工作者协会共同发起成立大连市保险消费者教育委员会,以保险基础知识普及、消费维权教育、政策法规解读为主要内容,通过开设媒体专栏、发放宣传材料、举办消费课堂等形式,保护消费者的投保知情权,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在消费者投保后维权上,进一步完善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制,由保监局指导行业协会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专项进行保险投诉调解并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公司、行业、监管、社会四层消费维权机制。
大连保险公司“总经理接待日”的实施,将使消费者能够零距离向当地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反映维权诉求,以往保险投诉信访环节多、解决问题周期长的现状将有望得到改善。
(李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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