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应该算是轻资产公司中资产最轻的了,连办公场所都是免费的,当然,几乎都是地下室。尽管物业公司坚称它们是保本微利,但真实情况应该要更“有利可图”一些。很少有物业公司在合同到期后主动离开,油水可见一斑。一位业内人士说,在北京经营物业公司几乎不会赔钱,“每年的毛利率在30%左右。”
因为物业大多是先固定收费、再提供服务的模式,服务成本越低利润当然越丰厚。最常用的招数不外乎就是减少维护费用。一位前物业项目经理说,“把绿化的浇水、修剪频率降低;减少电梯检修;有的物业收取楼房外立面清洗每月0.2元/平方米,实际上一年清洗一次就很不错了,新小区可以几年不洗,这笔费用就是纯收益。”
你很难知道电梯广告位的钱去哪儿了
新的《物权法》规定,电梯间、外墙等属于公共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些共用场所要经营广告,首先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其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据一位前物业公司人员说,“物业公司的收入大头就在电梯、外墙广告收入以及车位费收入,一部电梯广告费一年有15万元左右。”即使在账目上能看到这笔收入,它也不会被发到业主手中,因为按规定它们应该用于补充物业费的不足、业主的其他各项开支或划归房屋的维修基金和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物业从中可以收取一些管理费。关键问题是,房屋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基金被花到哪里去了?业主往往知道自己理论上赚了多少钱,但钱又如何被花掉的,业主们和物业公司之间就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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