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花
日前,京东商城网站上出现了包括“绍兴樱花古城浪漫游住开元名都大酒店自由行”、“辛夷花、药王谷踏青赏花行”等在内的多款1元团购旅游产品,引发网友抢购。然而,京东近 日回复称,上述产品的团购信息为测试页面,属无法执行的测试信息。京东方面还表示,
对此次参与团购的用户,京东将积极沟通,并取得用户的原谅与理解。不过,京东的回应和道歉并未得到所有参与团购者的认同。目前,已有100多名参与团购的消费者加入了名为“投诉京东维权群”的QQ群。网友“阿呆”表示,京东通过客服口头承诺每个账号赔偿价值20元的优惠券。“绝大多数参与维权的消费者,都不满意这样的赔偿方案。”
对京东的回应,消费者陈先生认为京东的说法很难让人信服,“如果确实是测试页面,就应该是内部网页信息,而不应该出现在所有用户面前。”也有网友提出,京东出现类似的失误已经不是第一次。
在接受采访时,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永健认为,京东既然在网上推出了相关团购页面,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等于向消费者发出了要约,消费者 对团购产品付款成功后,这一合同就成立了,“京东应该履行合同。至于合同本身包含的具体内容由于之前并未具体约定,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马永健同时表示,京东此次推“1元”低价团购的行为,本身具有广告性质,且获得了一大批消费者的响应和关注,“从这个角度来说京东也应该为此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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