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问题就像是一场辩论赛:身处正方的客户动不动就被银行“悄悄收费”,积少成多的各类收费让银行深陷“暴利说”漩涡;站在乙方角度的银行则普遍喊冤,银行有社会责任,但银行也需要赚钱养员工……随着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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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银行收费明码标价大限临近,一时间,一场银行收费之辩再次升级。俗话说:真理越辩越明。本周记者邀甲方乙方都来说一说,同时也请监管部门、法律人士参与,为这场争议把把脉。
信息不透明催生暴利
市民李女士在某超市刷卡购物后,便立刻收到了来自银行卡所在行的短信通知:“您尾号为02**的信用卡发生消费467.35元。单笔消费超过500元可致电客服热线或登录网上银行申请免息分期。 ”但让李女士不清楚的是,这样一个短信通知服务,每月银行还要收取3块钱的费用。“要不是那天仔细看了下账单,根本不知道这个服务还收费!”李女士感到气愤,因为只有3元钱,此前根本扣了也没有太在意,银行收费是一码事儿,但起码应该通知我一下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类似李女士被收费的现象很多市民都遭遇过,除了悄悄被银行收费,很多市民还表示,同样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差异巨大也是让人难以接受,市民黄先生近期去银行开设一个公司账户,走访几家银行后发现,有的银行此项业务完全免费,有的则需要收费两三百元。“都说有成本在,那免费的银行难道都在赔本?”黄先生对此十分不解。
“银行的利润都高得不好意思公布,为什么还设置那么多收费项目?”在一家外企工作的市民吕先生就对银行各种各样的收费项目非常不满:看似有的收费才几元钱,但银行那么多客户,收费总额也很惊人。
正方客户
VS
反方银行
收费背后有成本压力
“关于收费问题,总行统一标准还没下来,所以我们也不好评论太多。”随着银行收费明码标价大限临近,记者就此对岛城多家银行采访时,都被以类似的理由婉拒。“这个问题比较敏感,大家怨言都比较多,谁会第一家公布收费明细,恐怕都得斟酌一下,毕竟谁也不愿当出头鸟。”一家银行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恐怕足以反映了业内对此事的态度。
一边是 “利润高得不好意思公布”,一边却是多得数不清的各项收费,乱收费、高收费等讨伐声一直让银行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银行是企业,企业就得盈利,针对一些服务和产品,肯定都得收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银行副行长认为银行收费问题,公众太过偏激。他认为,银行收费本身并没什么错误,毕竟这其中也存在成本问题。“比如说,客户要来打印账单明细,有的一打就是两三年的,光打印纸就得用上几十张,这其中的打印、纸张以及人工成本都得计算,就跟你到外面打印文件一样,难道都是免费的吗?”这位人士还举例说,上次一个客户拿了几万元的硬币说要存钱,按照规定,我们不可能对客户说不,我们网点员工蹲在那里数了一整天,既影响了日常工作,又付出了大量的劳动,“你说收个十来元的手续费多吗?”这位人士颇有些委屈。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个金部负责人认为,现在银行的业务越来越多,理财、投资等产品琳琅满目,而产品的创新、人才的培养都需要资金。现在客户享受的服务渠道方面也增加了很多,网银、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甚至还有电视银行。 “很多客户不理解ATM跨行取款还要收费,实际上银行安装一个银亭,一次性投入就将近二三十万,这些都是银行的成本支出。”该人士表示,部分银行收费项目有不合理的地方,但绝大多数收费都有成本压力。
监管部门
坚决制止岛城银行不合理收费
一方面是监管部门的三令五申,另一方面却是银行业避重就轻、收费项目改头换面,这种“躲猫猫”游戏何时才能真正停止?“明码标价,公开公示,这只是治理银行收费的第一步。”青岛银监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4月1日银行收费公示大限临近,监管部门将根据法规对岛城各家银行进行严格抽查,对不符合公示要求的银行将予以监管。
为何银行收费顽疾屡禁不止?明码标价是否真的能让银行收费回归合理呢?这位人士分析说,根据统计,
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收费项目850项。各种收费无疑成为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在没有要求明码标价之前,各家银行收费项目可以说都是隐蔽的,客户不知道哪些项目要收费,哪些项目具体收费多少,这种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会侵犯客户合法权益。”他表示,明码标价后实际上是让各家银行收费浮出水面,同时也让客户有了货比三家的标准。银行作为一种商业主体,收费价格也应该回归市场化,让市场自动调节。“当然明码标价不是纵容银行收费,对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我们在日后的监管中肯定要明确禁止。”该人士表示,针对银行收费的顽疾,治理不会一蹴而就,价格回归合理需要一个过程,这要求银行在寻找成本支出与收入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本版撰稿 记者 崔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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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银行收费“组合拳”
2011年7月1日,银监会、央行、发改委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正式开始施行,包括个人储蓄账户开户手续费、密码重置费等34项收费项目被明令禁止收取。
2012年2月9日,银监会发布《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要求各银行2月底公示“七不准”的贷款管理规定,重点对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存在的问题逐项排查,“七不准”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
2012年2月10日,银监会、央行、发改委就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要求银行业必须于3月底前公布服务收费价目和举报投诉电话。价目表中将现行合规的服务收费项目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分别梳理排序,逐项列出服务名称、项目功能、适用客户、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从4月1日起,一律按公布的价目执行收费。
记者快评
说了就得干
“钱袋子”无小事。银行收费牵扯到客户和银行两方面的 “钱袋子”,引发的争议自然就多一些。到底谁动了谁的奶酪?双方都能充分地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自己是“受害方”。但记者要说的是,在这场争议中,长期的垄断性、客户信息与之不对称性,都让银行在整个收费问题上占绝对优势。
银行的合理收费本无可厚非,但对一些乱收费、高收费、变相收费项目,消费者的“讨伐”也绝对正义凛然。想让银行改掉这些“坏毛病”,单靠他们“自律”恐怕成效甚微,毕竟从自己身上“割肉”,仅靠社会责任是不够的。除了市场自主调节,行业监管、物价部门、消保部门等也是消费者权益维护的重要“后盾”,相信只有多管齐下,乱收费的“顽疾”才能彻底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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