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针对新实施的《保险法》,泰康人寿再推理赔新举措,让理赔不再难、不再慢。该公司郑重承诺:从10月1日起,对属于保险责任且收齐理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超过30日未作出核定的理赔案件,除支付保险金外,将从第31日起,按照超过天数向受益人支付超期利息,并将赔偿受益人利息损失这一承诺写入保险条款。
“理赔慢”曾是令许多客户担心和头痛的问题,而逾期理赔承诺赔偿将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该举措明确规定理赔审核时限,可大大缩短客户等待期,改善客户理赔感受,提高理赔效率,特别是充分考虑客户的时间成本,切实维护了客户利益。为让更多客户受益,泰康人寿表示,此项承诺对所有新老保单一视同仁,不管投保年限长短,无论理赔金额大小,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理赔案件,都将按照规定给付超期利息。据悉,利息按照泰康人寿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另据记者了解,新《保险法》的颁布,对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风险管控和客户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太平人寿的新契约回访服务(新签单保户回访),就已在9月底成功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获得具有国际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NQA(英国国家质量保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资格证书,最新推出的中国移动短信服务号也将在本月底上线试运营。“新契约回访”一直是保险企业管控运营风险的第一道关卡。
(马燕 沈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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