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招行、北京银行称,10元以下忘还,信用卡利息不按全额算
继工商银行率先取消信用卡“部分欠款、全额计息”的规定后,银行业这一“潜规则”再次松动。
昨日晨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建行、招行和北京银行3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已实行10元以下未还款视为已还清的政策。
根据此前银行业默认的“潜规则”,1000元的欠款,哪怕已经还了991元,剩下的9元如果逾期归还,银行将按照1000元的全额进行计息。
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袁耀璋昨日向晨报记者表示,北京银行已开始实行信用卡欠款10元以内不计息,以避免因10元以下的零头而给持卡人带来的较高利息。
晨报记者随后从建行和招行信用卡中心了解到,两家银行已经实行了10元以内未还款不计循环利息的政策。建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争议较大的往往是持卡人在日常还款中因记错等原因漏还小部分消费余额,却被全额计息。“从人性化角度来讲,只要并非主观上的恶意透支,银行便不该计较。”
另据媒体报道,交行有关负责人日前曾表示,该行目前正在研究取消全额计息制度。
对北京银行为何不效仿工行直接取消“部分欠款、全额计息”的疑问,袁耀璋表示,若在还款截止日,客户选择还款100元,那么工行的计息为900元从记账日以来的利息,而业界的计息为1000元从记账日以来的利息,总利息相差不多。
记者手记:“国际惯例”未必都合理
继工行之后,北京银行、建行等也开始打破全额计息的 “潜规则”,说到底,还是基于业务长远发展维护客户关系的需要,但这种利人利己的“进步”在国内还是太少。
事实上,银行许多服务项目的收费均已同“国际接轨”,免费午餐越来越少,对此,消费者意见颇大,但苦无对策。甚至,在经过多轮争论与博弈后,银行有价服务观念已渐被接受,但这并不代表银行收费或计息规则就是合理的,所谓“国际惯例”还应考虑是否适合中国的“水土”。
就拿信用卡欠款全额计息来说,作为一个“舶来品”,其衍生于国外高度负债消费的环境下,与中国人量入为出的传统并不搭调。如果因为少还一个零头,却要按透支全额支付高额利息,还要在个人信用档案上多一笔不良记录,持卡人在心理上自然难以接受。而且,与国外信用卡市场成熟度较高不同,我国信用卡仍处起步阶段,持卡人对信用卡的认识普遍较浅。在很多情况下,持卡人还款逾期并不是有心而为,而是对规则的不熟悉。
银行合理的收费与计息本无可厚非,但消费者应该对收费与计息的定价享有必要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而实际上,在银行面前,持卡人多数时候处在不对等的地位,有时持卡人在规则面前只有吃哑巴亏的份。实际上,由于文化传统等因素,国内逾期还款的持卡人比例很小,取消全额计息对绝大多数持卡人的影响还主要在心理层面,像这次北京银行推出的新规,究竟能给持卡人带来多少实惠,还真难估算。不过,这事的象征意义颇大——国内最大的发卡行,工行的举动终于产生了导向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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