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个人破产法 给破产者一次重生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我国的个人负债水平增加了约200倍,在2008年底已经接近4万亿元了。
A:市民看法:不破产不公平
“是不是一次投资失败,就需要我用一生来买单?”在成都经商的外地商人冯先生对记者说,“我们也应该享受到钟镇涛的‘待遇’,如果香港地区像内地现在一样,不能允许个人破产的话,他很可能至今还背着上亿元的贷款,翻不了身!”
市民李女士也表示支持《个人破产法》的尽快建立,她告诉记者,现在经济局面不稳定,贷款买房、买车、投资的人不在少数,如果因为一些无法偿还的债务而让整个家庭世世代代都必须背负债务,这未免有失公平。“应该给投资失败者、理财失败者、受到重大灾难的人和他们的家人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B:专家观点:制定只是时间问题
中国社科院一位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根据他们的一项统计显示,我国大城市的居民家庭整体负债率高于许多欧美家庭,北京上海等城市一些家庭的债务比例早已超过了120%。在我国年轻人中,有57%的人表示“害怕自己成为负翁”,面对现今的经济形式,产业调整、房价下跌、就业困难,投资者、房奴、车奴、卡奴比比皆是,我国确实需要尽快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允许个人申请破产。
相关法律界人士也表示,个人信贷的扩大使房奴、卡奴、车奴现象普遍存在,为了确保消费信贷双方的利益,继续推行扩大内需政策,制定个人破产法十分必要。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和个人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破产法》也得到了人大破产法起草小组的关注,制定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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