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还有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多项社保待遇调整。
广州日报讯
(记者周文吉 通讯员邹花妍)昨日下午,市社保局通报,7月起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多项社保待遇调整,相关待遇从本月起开始调整和补发。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社保待遇提高是随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提高进行调整,随着本月起佛山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加为4640元,7月起,佛山医保个人账户划拨金额在职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8%划入,退休人员按在职人员缴费基数的3%划入,由此医保个账划入标准为,在职职工每月103.94元和退休职工每月11.36元,分别比调整前提高9.94元和10.65元,调整后的金额将于8月底发放。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在职非因工死亡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标准、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也进行了调整。其中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划拨标准由234.99元增至259.84元,人均每月增加24.85元。
作者:周文吉 邹花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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