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16日发布公告称,定于4月21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增发2015年第六期、第七期、第八期、第九期、第十期金融债券分别不超过40亿元、60亿元、60亿元、50亿元和90亿元,总量不超过300亿元。
国开行本次增发的上述债券依次为1年期、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固息债券,均为按年付息,票面利率依次为3.97%、4.18%、4.13%、4.25%、4.21%,1年期品种起息日为2015年4月8日,3年期品种起息日为4月3日,其余三期债券起息日均为4月13日。本次增发的五期债券均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的招标方式,缴款日均为4月23日,除1年期增发品种上市日为4月27日外,其余品种上市日均为4月29日,增发债券上市后同对应的原债券合并交易。以上各期债券均不设立基本承销额;承揽费按认购债券面值计算,1年期品种无,3年期为0.05%,5年期和7年期为0.10%,10年期为0.15%。(葛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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