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办法》明确规定,基金投资的杠杆上限为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封闭运作的基金和保本基金可以豁免,但是总资产/净资产不得超过200%。杠杆型基金可以豁免,杠杆比率须在基金合同里约定。新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后开始执行。
海通证券指出,140%的杠杆上限降低公募基金对债券配置比例,对债券市场有一定负面影响。
据了解,目前,债券基金普遍杠杆比例较高,开放式债基均值在145%左右,约有50%的债基杠杆超过140%,其中10%的债基总资产/净资产超过200%。“按照2014年一季度的数据,如果超过标准的债基全部下调杠杆,则需要卖出超过500亿元的债券,约占一季度末债券基金总规模的13%。”海通证券人士称。
该人士认为,控制杠杆上限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债券基金的净值波动,使其“还原”低风险产品的本质,但另一方面,收益与风险匹配,新规定也将降低债券基金的收益水平。
此外,据《运作办法》,对同一公司发行证券投资不超过10%,部分债券将被抛售。根据一季度数据,有50%左右的债券基金出现持有个债超限的情况,涉及400多只债券。
作者:吴倩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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