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23号:历史存量高利率保单资金投资的蓝筹股》的通知。通知完善了运用历史存量高利率保单资金投资蓝筹股的认可标准。并自2014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起施行。对此,市场分析人士预计,这或将
使得数千亿资金流入蓝筹股。记者留意到,在最新披露的《问题解答》中,首次明确蓝筹股是指在中国主板市场发行的,个股市值高于200亿元人民币、现金红利支付率不低于10%或股息率高于3%的股票。另外,《问题解答》规定,保险公司运用历史存量高利率保单资金投资的蓝筹股,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设立专门账户、封闭运作,并单独管理;二是长期持有,而非短期交易。保险公司管理层应当明确投资各蓝筹股的目的,并形成书面记录。
据记者粗略统计,目前中国人寿集团、中国平安寿险和中国太保寿险共计持有3000多亿元这样的“老保单”,而加上泰康、新华等保险公司,合计或接近4000亿元。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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