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人情”和“债”
人情可贵,债却难还
近日有一则新闻,说的是一对七旬老夫妇捡了17年的废品才得以还清因三个儿子结婚所欠下的人情债。
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老人都像这样为了生计而奔波 |
也许这只是个极端的例子,但现实生活中被人情“绑架”的家庭并不在少数。根据2011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数据,中国户均人情支出(包括节假日及红白喜事支出)在家庭总收入中占比为7.9%,在农村家庭中这个比例更是高达11.4%。人情支出已经演化成了沉重的债务,它的不合理究竟到了什么地步?这几天的实地访问令人感触颇深。
受访县一户农村家庭的女主人告诉我们,她家的年收入在3万元左右,一年的人情支出大概有2000元。这个家庭为了建房子已经欠下一万多元的债务,至今仍未还清,家里也没有添置像样的家具。人情本来不是债,但还人情比还债更重要。为了凑钱“还债”,这家房子的男主人每年都会去打几个月工。“没有办法,你不能收了人家的人情却不还。这样会被人说闲话。”说到这里女主人有点无奈,“我女儿已经二十三岁了,成家就是这几年的事,如果现在和亲戚朋友没有人情来往,到她出嫁的时候也不会有人来,会被婆家瞧不起,大家也会笑话。”
说到包括人情债在内的越来越沉重的负担,受访户面色凝重 |
即使再难,人情得还
对于经济并不宽裕的农村家庭,到哪里去筹集这些收入?年轻人可以外出打工,以高强度的体力劳动换取不算太低的收入,而老人只能依靠土地。可现实情况是,地里并不能多种出什么钱来,而老人的人情负担却比年轻人要重得多。某受访县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患有严重的眼疾。她每天早上6、7点就起床,去地里劳动到下午1点,不吃午饭便又出发。一天劳动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加上胃不好,老人瘦弱不堪。她三个儿子娶亲和两个女儿出嫁时收的人情还没有还清,儿女们各自成家很难顾及到老人,她只有依靠锄头获得微薄的收入。她说:“宁愿自己累点,宁愿少吃点,人情债一定要还。”在老人心里,自己和邻里间的人情往来是儿女们获得良好社会关系的保证。如果因为自己年纪大,收入低,弃人情往来于不顾,自己百年之后倒没有什么,可儿女还得做人。
这位80多岁的老奶奶每天劳作10个小时以上 |
我们为什么甘愿被人情“绑架”?
人情支出已经成为很多农村家庭生活的一大负担,他们被迫消费这种维系“面子”和“和谐人际关系”的消费品。而对于处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村家庭,说这是奢侈品也不过分。有些经济学家把人情消费解释成一种风险共担机制,支出的人情,在未来某天面临婚丧嫁娶等大事的时候能够收回。但很多人容易忽略,收回的“份子钱”除去摆宴席等的花费剩下的并不多。要是把人情支出比作一项投资,那无疑这项投资是亏了本的。被访的农村,村民有这样一句话——“人情无利息,酒饭换着吃”。
畸形人情债的背后隐藏着消费陋习。农村人喜欢热闹,爱面子,红白喜事一定要大操大办。对他们来说,一方面,一次比一次铺张的酒席能够赚回面子;另一方面,只有以各种名义摆酒设宴,也才有可能从亲朋好友、街坊邻里那里收回以往送出去的“人情”。这就好比零存整取,只是被强制存现,没有利息,没有固定期限,并且为了收回本金,还得花费一笔很大的手续费——大摆宴席。
写在最后
人情往来本来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是维持良好社会关系的纽带,只是到如今变了味。畸形的人情支出折射出了消费陋习,助长了攀比之风,也给很多家庭造成了负担,剥夺了家庭其他方面甚至是基本消费的支出权利。
或许我们应该找到一种新的交往方式,摒弃这种建立在金钱往来之上的人际观念,这样才能早日摆脱人情债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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