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中秋、国庆,又将迎来圣诞、元旦、春节,下半年的节日可谓接踵而至。节日自然少不了商家的身影,各路商家推出的各种“大优惠”、“大让利”、“大酬宾”让人眼花缭乱,就连银行也纷纷推出刷卡消费“打折”、“送礼”的活动来凑热闹。记者调查发现,在种种优惠出现
的同时,也有一些不协调的声音不时出现。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优惠和风险并存,消费者需理性对待。透支利息狠过“利滚利”
因为几角钱的零头未还清,被计数百元甚至更多的利息,央视炮轰信用卡全额罚息引起持卡人的广泛关注。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居民王某5年前先后在西安民生、招商、中信等5家银行办了5张信用卡透支,透支额度为11.5万元,截至2012年8月王某拖欠共计44万余元。刷卡11.5万元,5年后为何需还44万元?某银行信用卡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此如是介绍:银行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全额计息和按未偿还部分计息,而几乎所有的银行均实行全额罚息,即从消费之日起到还清全款日为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循环利息,年息高达18%,且对未达到每月最低还款额的透支实行5%的滞纳金罚款,就这样,11.5万元在5年内滚动罚息32.5万元变成了44万元。
当然,西安市民王某可能存在恶意透支的现象,但实际消费过程中,持卡人透支欠款不可能每次都是整数,由于银行ATM机不能识别零钱,选择这种方式还款的用户还了整数欠零头的现象并不少见。而全额罚息与按未偿清部分计息差距显著。比如某持卡人于10月1日用信用卡透支消费10000元,每月5日为账单日,每月25日为还款日,到期还9999元差1元未还。按照全额计息120.0055元与按照未偿清部分计息0.0175元,两者相差明显达到6800倍。有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消费者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消费者只有义务就自己延迟还本付息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已还款部分,消费者已经履行了信用义务,不存在违约责任,也没有给银行造成损失,因此银行没有理由将罚息对象扩大到整个消费额度。
记者采访的岳小姐便在信用卡还款上吃过哑巴亏。岳小姐在今年3月份曾有一笔5032元的信用卡透支,她在还款日带着5100元去银行ATM机存钱,却因一张100元面值的钱不能被ATM机识别,只往信用卡里存入了5000元。岳小姐觉得,32元没有及时还上,每天也没有多少利息,不如下月还款时再补上。让她没想到的是,下一月信用卡账单寄来,她的还款额“无端”多出了150元,经过数次拨打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这才搞清楚这100多元从何而来。“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上月有32元的透支款未还,需要进行全额罚息,且从刷卡之日起开始计息,这样算起来,5032元需要罚息60天。说实在的,我是打了银行3次咨询电话,自己上网查了多次,这才搞清楚信用卡罚息是怎么一回事。”岳小姐说,仅仅32元没还,却要按全部消费金额来计算,一个月时间就滚成了150元的利息,这种罚息方式真是让人难以接受。
团购消费搞清“附加条款”
近年来,团购这种消费形式开始渐渐的火爆起来。大到赴国外几日游、名牌钻戒,小到内衣、蛋糕等各种商品,消费者均能以商品原价的几折团购到。然而,消费者在享受团购带来的实惠和便利的同时,也遇到不少陷阱和困扰。前不久,市民小齐的一次团购经历,就让他很受伤。
家住本市五大道的小齐在一家团购网站上发现一家高档餐厅在做团购优惠活动,平时1500多元一桌的家庭聚会套餐,团购价仅需588元即可预定到。小齐最近正打算和相恋1年多的女友商量结婚的事情,他想,如果把准岳父岳母请到这样高档的餐厅吃饭,自己脸上有面子,这门婚事也能尽早定下来。于是,小齐通过这家团购网站订购了一份套餐,并约上女友一家前往用餐。但让小齐没想到的是,当他把团购券给店方展示后,却被告知当天不能消费。小齐一下子傻了,连忙询问原因。店方解释说,餐厅平时生意比较火爆,如果是团购的顾客,因为折扣已经很优惠了,所以消费者需要最少提前1天进行电话预订;并且周末和节假日团购券是不能进行消费的。店方还陪同小齐上网找到那家团购网站的网页,在宣传图片下方一个很不起眼的位置,果然写着相关消费提示和附加条款。自知吃了哑巴亏的小齐为了面子,也为了不让家人等待太长时间,还是硬着头皮选择了这款家庭聚会套餐,花去了他大半个月的工资。
“1500多元吃顿饭,这哪是咱工薪族能承受的,但当时的情形又让你不得不花这个钱,转身走人,一家人脸上不好看,没准女友一家怪罪下来婚姻大事也泡了汤。”小齐苦笑着对记者说。
记者通过对热门团购项目进行调查后发现,团购附加条件还真不少。餐饮团购多规定提前预约、节假日除外、酒水除外等附加条件,电影票团购也会有场次限制、热门场次加价等条件。“团购电影票不加价别想看大片。上周我在一家团购网上买了‘两张电影票加可乐、爆米花和冰激凌,团购价40元’的套票。谁知去了根本没有能看的电影,优惠券只能观看60元以下的影片,而正在热映的影片票价均在70元左右,这就意味着两个人使用优惠券看电影,还要补交20元钱。”有网友表示,团购网以低价吸引人,去消费时商家却有“附加条件”,这让本来图实惠参与团购的人有种上当的感觉。而要想享受团购的实惠,购买前留意商品的消费提示和附加条款,做到心中有数,才不会“吃哑巴亏”。
节日促销当心“假降价”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这句话虽不完全准确,但也道出消费者购物的无奈。“光棍节”刚刚落下帷幕,圣诞节促销季又登上舞台,“买一赠一”、“购买送券”、“换季处理”等促销方式层出不穷。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节日消费一浪高过一浪,消费者要想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还需睁大眼睛,识破虚假标价、以次充好等商家惯用的猫腻,明明白白消费,开开心心购物。
市民仲小姐向记者讲述了她在购物时遇到的虚构原价的现象。在“十一”长假期间,她在一家眼镜店看到一款标价2500元的眼镜,节日五折让利促销只要1250元。正好仲小姐的眼镜已有两年未更换过,感觉这次节日打折机会难得,便掏钱买了下来。但让仲小姐郁闷的是,戴上新眼镜的新鲜感还没过去,节后她到该眼镜店领取赠品,发现自己所购买的那款眼镜原价被改成了1250元。感觉上当受骗的仲小姐找商家理论,却被告知他们对所售商品的调价是正常经营行为,并不存在欺骗现象。最终为了平息纠纷,商家又赠送了仲小姐一些诸如眼镜盒、眼镜布等赠品。“商家明显是欺骗消费者,先提价,然后拿低折扣吸引消费者,真是让人难以接受。”仲小姐气愤地说,今后她不会再相信这些促销打折了,消费一定要多转几家店,以防不法商家钻空子。
节日期间,除了打折促销外,“购物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多买多返,红利不断”等促销方式也经常被商家所使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返券诱人,但一些拿到返券的消费者准备购物时,才发现存在很大的限制,有的甚至额度和期限都不明确。“这些返券还真是不好处理啊,单件消费买够200元才能使用50元赠券,且不能累加。要想用完这200元的返券,我至少还要买800元的东西。”正在某商场购物的一位女士向记者表示,她刚刚购买的400元衣服赠送了200元的券,原本打算拿赠券购买一套内衣,谁知结账时却被告知需要搭配使用,并不是拿着返券就能使用。这样一来,手里的赠券就成了烫手的山芋,扔了可惜,使用却有诸多限制。
对此,消费者协会提醒,面对名目繁多的打折、返券等促销活动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因为诱人的价格而冲动购买了不需要的产品。有时候,一些商家往往在商品标价上“玩猫腻”,促销价往往标注99元、199元等,但活动赠券则大多是消费100元、200元时返还,使得消费者很难找到合适差额的商品,一些消费者为拿到返券,而购买一些根本不需要的商品,大包小包拎回家。消费者如果要参与促销活动,在购物前一定要详细阅读活动规则,了解如何使用返券、是否有商品范围等购买限制、对自己是否有用等,注意别被商家的模糊宣传晃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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