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对银行不合理收费开刀
2012年04月07日02:23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中国银监会昨日表示,对于3月1日以后出现的银行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问题,对于4月1日以后出现的收取不合理费用问题,各级监管派出机构要按照属地执法原则,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可下不为例,绝不可从轻处罚,绝不可宽容迁就。同时,银监会将建立直查机制,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直接派员赴相关机构,现场核查、及时处罚、及时回告结果。
据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介绍,下一阶段银监会将组织各级监管机构全面开展现场查访,或联合媒体参加,引入舆论监督。银监会会机关拟动员各部门全部参加,按照部门负责、分片包点方式,组成12个督察组,分赴36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深入各级银行网点查找问题,促进整改,同时检查各级监管派出机构的工作。根据查访情况、针对重点问题再次召开全国性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再推进。
杨家才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各家银行进一步完善收费公开方式。一是遵循官方网站公示和网点现场公示相结合的原则,凡是有官方网站的银行,要统一由法人机构在官网上公示,便于消费者检索、查询、对照。二是遵循政府指导价(含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分开的原则,对两类收费项目分类排序、逐项编号,便于消费者理解。(下转A2版)
(上接A1版)三是遵循收费依据充分和优惠政策透明的原则,充分披露各项服务的业务功能、收费依据和优惠政策,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四是遵循价格浮动授权清晰的原则,对于浮动收费项目,由法人总部明确价格浮动范围和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分支机构只能按照授权在浮动区间内合理收费。
银监会称,对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行为,将重点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七类问题,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利率上浮和成本转嫁问题。
对于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将重点查处六个方面:一是没有公示而收费的;二是超出公示范围,实际收费与名录不相符的;三是实际收费与公示价格不一致的;四是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的;五是分支机构自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六是银行对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服务收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收费项目不符合规定、价格标准不符合规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仍在收费的。对于上述违规行为,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照处罚。
作者:贾 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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