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周二刊登的《银行理财产品炒股越管越紧》提前报道了银监会禁止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股票、基金和股权等投资。昨日银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最令市场关注的是正式叫停普通银行理财产品炒股。
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5月末,各家中外资商业银行存续的理财产品超过4100款,理财业务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人民币,理财客户达到230万人。银监会昨日发布的《通知》强调了商业银行“卖者有责”,要求商业银行加大客户细分力度,在引导高端投资者审慎投资的同时,尤其要求银行对中低收入投资者进行更有效的保护。
在投资管理原则上,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将理财客户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并要求仅向有投资经验客户发售的理财产品的起点销售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且不得向无投资经验客户发售。
在投资管理方式上,商业银行可以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前提条件是所委托的金融机构必须经过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商业银行必须对其资质和信用状况等做出尽职调查。
在投资方向上,银监会对理财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银行信贷资产、金融衍生品和结构性产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禁止理财资金以任何形式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不得将商业银行理财客户的资金用于投资高风险或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
银监会另外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于具备一定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对原有的投资方向不作调整,也不受以上禁止投向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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