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于理财产品浮亏 银行称早已说明风险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娜 实习记者 孙乾) 朱女士花费近9万元购买了东亚银行理财产品“利财通1”,不料一年后浮亏八成多。她以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中误导宣传为由,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起诉到法院。
朱女士说,2007年9月,她看到东亚银行的理财产品广告,广告称“除获取固定收益外,更有机会赚取红利收益,最高年收益率可达33%”。随后她到东亚银行雅宝路支行,工作人员向其介绍了“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利财通1”产品,称产品投资与瑞银优秀香港股票挂钩可转结构性票据,挂钩股票为复星国际等,收益较高。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朱女士花费近9万元购买了这款产品。当年11月,她的对账单显示浮亏,她遂要求结束或采取措施减少亏损,但银行一直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并对其回复“挂钩股票有望跟随港股回升”。去年底,这款产品浮亏达85.58%。
朱女士认为,银行在向其售卖理财产品时隐瞒风险,用“固定收益”误导客户,在宣传上存在故意夸大收益的行为。另外,产品浮亏后,客户提出止损建议,银行未积极有效地控制损失。据此,她起诉银行,要求解除双方的理财委托协议,银行返还其理财金。
昨天下午开庭后,东亚银行代理人辩称,“这是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客户不能只享受收益,不承担亏损”。在广告和委托协议中,均说明投资有风险,且朱女士已签字称阅读过风险提示。
对此,朱女士称,这是银行的格式条款且时间仓促,她并没有看。东亚银行的代理人还说,工作人员曾提醒她赎回产品或者重新购买理财产品,但她不同意,“她不愿承担已经亏损的部分”。
另一位客户王先生与朱女士的境遇相同,他花费100万元购买了同款产品,亏损达80万余元。昨天下午,他起诉东亚银行一案在东城法院合并审理。目前两起案件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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